民進黨惡搞「鐵箱公投」

1124選舉、公投雙雙大敗,主政者遭此當頭棒喝,理應知所醒悟,不料竟變本加厲,更加蠻橫霸道。蔡英文厚顏自稱改革路線沒錯,是人民沒跟上腳步。不顧清議抨擊,讓敗選者一個個踩在當選者頭上,羞辱選民。

對通過的公投案,一概陽奉陰違。同志結合雖立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其內容卻與修《民法》沒兩樣。「以核養綠」案雖修了《電業法》,卻揚言廢核政策不變,繼續推動火力發電。

「以核養綠」、「同婚專法」等不符己意之公投通過,民進黨耿耿於懷。一不做二不休,推出同黨核心人員李進勇接替灰頭土臉下臺的陳英鈐出掌中選會。李進勇交接時說要「以實際作爲重建人民對中選會的信心」。言猶在耳,《公投法》就在其支持下強行修正。使不久前才因民進黨譏爲「鳥籠公投」大幅翻修之《公投法》,立馬翻轉爲幾乎難以成立之「鐵箱公投」。

這次修法影響最深遠的,一是連署人必須提交身分證影本。二是公投與選舉脫勾。檢附身分證影本,增添發起人沉重負擔與責任,造成連署人諸多不便等缺失姑且不論。在此詐欺集團橫行,保護個資猶恐不及之年頭,許多人必會因須提身分證影本而對連署遲疑卻步。主事者說這是要解決「死人連署」問題,實則以電腦查覈即可處理此事,無需人民大費周章。明眼人都知道這是要狠卡連署,使公投案難以上路。

民進黨過去強烈主張民主國家以直接民意最大,執意降低公投門檻,現在180度轉變,如何自圓其說?次一問題是公投與選舉脫勾。且不論經費支出將增多少,人力調配、作業程序將煩瑣多少,選舉、公投分別是人民對政府就「人」和「事」表達意見。而對「人」的意見當然是由其所做之「事」而生。兩者息息相關,密不可分。過去「公投」與「選舉」同時舉辦,就是避免人民對「人」和「事」之意見因時間落差產生歧異。例如先辦之選舉拉主張某種政策之政治人物下臺,下次公投又通過那項政策,形成要反對該政策者推動該項政策,豈不矛盾?政府施政可能左右爲難,陷入僵局。

蔡政府只因上次公投與選舉同辦,結果對己不利,就不顧一切,將應同時辦理改成「得」同時辦理,再添執政黨爲私忘公之實例一樁。

上次選舉公投已告訴蔡政府,人民有思考判斷能力,而且已看破執政黨手腳。蔡團隊再一意孤行,不知回頭,下次選舉就是民進黨告別政壇的時候。(作者爲前法務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