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全面稽查營業處所 禁止販賣酒類給未成年人
苗縣警局昨天開學首日晚間前往酒館、PUB場所稽查。(苗栗警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與苗縣警局、消防局等單位前往稽查。(苗栗警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長鍾東錦昨天13日開學首日晚間,只是縣府工商處、勞青處、社會處、教育處、社會處與苗栗縣警察局、苗栗縣消防局等單位,前往竹南、頭份地區酒館、Pub等場所聯合稽查,針對違法違規事項予以取締告發,並宣導、告誡勿提供或販賣酒品予未成年人,以免觸法並造成青少年身心受損。
苗栗縣警局指出,根據相關研究報告,青少年時期爲腦部關鍵發育期,過早飲酒會顯著影響腦部認知功能及發展,影響青少年社會角色轉型、學業成就及身心發展。此外,青少年飲酒者有高比例合併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憂鬱症等精神疾患,亦和自傷行爲及暴力風險呈顯著相關。
青少年飲酒更是造成青少年非自然死亡(如自殺、他殺、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之一。相較於成年飲酒者,青少年飲酒者不知撙節酒量而導致猝死或意外傷亡風險甚高。
因此,警察局與縣府稽查團隊特別於現場提醒商家,應於場所明顯處張貼「未成年人禁止購買、飲用酒類」等相關告示,於販售或供應酒類而對顧客年齡有疑慮時,應請顧客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提供酒類。
如商家販賣、交付或供應酒類予未成年人,警察局將配合依法取締,由主管機關社會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科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警局表示,酒精是青少年最容易接觸的成癮物質之一,依據國健署2021年公佈的「青少年健康行爲調查之飲酒行爲」報告指出,臺中國高中職生曾飲酒率約5到7成,曾喝醉率約8到20%,令人擔憂不少青少年暴露在酒精傷害中。
警察局長莊勝雄說,籲請家長應留意未成年子女之社交活動,協助培養正當休閒娛樂及紓壓方式,避免過早接觸酒類或沾染其他惡習,以共同維護青少年健康身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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