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杜絕遊蕩犬 加發6000元獎勵金

農業部推動生態熱區移除遊蕩犬計劃,苗栗縣3鎮、23裡列入計劃範圍,苗栗縣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辦理家犬管理、遊蕩犬捕捉、絕育、移置等工作,並設遊蕩犬收容專區,若當地居民認養試辦區的遊蕩犬,每人可請領每隻6000元的認養獎勵金。(本報資料照片)

農業部推動生態熱區移除遊蕩犬計劃,苗栗縣3鄉鎮、23裡列入計劃範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將執行計劃,辦理家犬管理、遊蕩犬捕捉、絕育、移置等工作,當地居民若認養試辦區遊蕩犬,每隻可請領6000元的認養獎勵金。

縣府動保所長張俊義提到,根據農業部最新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推估去年全國遊蕩犬數15萬9697只,每百人遊蕩犬數爲0.69只,與上期2020年調查結果15萬5869只相較,遊蕩犬數量增加2.46%、3828只,前年更多達110只野生動物遭犬攻擊,因此農業部提出在臺中、南投與苗栗3縣市試辦移除遊蕩犬隻計劃。

苗栗後龍、通霄與卓蘭等3鄉鎮23裡列入計劃範圍,計劃啓動後禁止人爲食源影響野生、遊蕩動物,並執行遊蕩犬捕捉、絕育、移置工作,同時委外辦理家犬管理,協助飼主完成寵物登記、寵物絕育、施打狂犬病疫苗,並宣導不放養、不棄養。

張俊義說,爲讓從野外捉扎的犬隻能在環境變動最小情形下,於原本生活社區內獲得照顧,將推廣「結紮送養」替代「結紮回置」,目前在苗栗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已規畫遊蕩犬收容專區,民衆只要認養在地捕捉的遊蕩犬,每隻可請領6000元認養獎勵金。

另外,因應其他區域餵養遊蕩犬,造成羣聚卻無法可管,縣長鍾東錦月前邀集動保團體、專家學者座談,研擬訂定《苗栗縣禁止餵養遊蕩犬貓自治條例》,針對條例中的「禁止餵養」,動保團體表達異議。縣府農業處長陳樹義表示,自治條例仍在草案階段,人爲餵養將納管,不會一次性禁止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