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調解委員會去年調解成立1250件 縣府表揚績優人員

副縣長鄧桂菊率同行政處長許淑娥、副處長陳世省等人,今天向調解委員致意頒獎。(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18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去年一年共計受理1968案,其中調解成立有1250件,縣府15日表揚績優調解單位與個人,由副縣長鄧桂菊頒獎感謝調解委員多年在調解業務的奉獻,以及對縣政的配合與支持。

縣府行政處法制科指出,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去年共受理1968件調解案,調解成立有1250件,約佔64%,大幅減少訴訟案件並促進地方和諧,功不可沒。

今日接受表揚的調解行政績優單位,特優調解委員會有苗栗市、竹南鎮;優等有頭份市、後龍鎮;甲等有苑裡鎮、通霄鎮。另,獨任調解件數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朱承沛等12人;轉介調解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白宇翔等9人。

此外,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者有3人,分別是頭份市公所調解委員會主席羅斤發,服務年資30年獲總統感謝狀;泰安鄉公所調解委員劉德祥,服務年資19年,通霄鎮公所調解委員孫廷彰,服務年資16年,兩人可獲內政部長服務年資獎,均已接受中央頒獎表揚。

副縣長鄧桂菊率同行政處長許淑娥、副處長陳世省等人,今天向調解委員致意,並逐一頒發獎項表揚調解績優機關與個人,感謝他們爲司法減少訴訟案並增進地方和諧的奉獻。

鄧桂菊表示,調解委員是4年1任無給職的工作,個個具備專業素養又有服務熱忱,更是地方德高望重人士,大家能秉持客觀第三者的立場,調處兩造的爭議,展現出高智慧與專業能力,值得尊敬與效法。尤其去年1968件的調解案,藉由大家的智慧與專業,成功調解1250案,不得不佩服調解委員「實在太厲害了!」這個角色對疏減訟源與增進地方和諧,的確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