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醉倒慘遭小黃司機硬上 惡問「舒不舒服」她憑這一點找兇手

妙齡女醉倒慘遭小黃司機硬上,惡問「舒不舒服」,她憑這一點找兇手。(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妙齡女子小花(化名)偕男友與王姓計程車司機及另2名友人前往宜蘭旅遊,併入住一棟包棟民宿,當晚5人在民宿客廳飲酒歡唱至凌晨,小花不勝酒力先行被攙扶回房休息,昏睡之際感覺有與人發生性行爲,對方背後有刺青,過程中還問她「舒不舒服」,酒醒後詢問男友才發現不是對方,立即報警處理;法官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年6月。

據判決書指出,小花(化名)與男友及3名友人在去年3月某日相互前往宜蘭遊玩,入住一棟包棟民宿,同日晚間10時許起,5人在民宿一樓客廳內共同飲酒歡唱,直至隔日凌晨2時許,小花因不勝酒力被攙回房歇息,小花因嘔吐物沾染其所穿着之外褲,男友便將她的外褲脫去置於一旁,隨後返回客廳繼續飲酒。

凌晨4時許,王姓友人竟趁小花酒醉意識模糊、無法分辨來人之際,進入其房間性侵得逞,過程中還邊笑邊問她「舒不舒服」,小花隱約中發現聲音並不是男友,張開眼睛後看到對方的背後有刺青。

上午5時許小花驚醒,先跑去問男友當晚有沒有跟她做愛,男友否認後,她立即到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警方到現場勘查後發現僅王男背部有刺青。

法庭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不記得,從夜市回來後就開始喝酒,最後印象是去洗澡,之後就不記得了,早上起來後才恢復記憶,這中間發生的事情都忘記了。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不採信王男說詞;審酌王男因一己色慾,乘小花酒後意識模糊、無法辨別來人之際,對其爲性交行爲,王男動機及其行爲、手段均值非難,且已造成小花身心受有陰影,犯後又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小花達成和解賠償,法官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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