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養身館遭性騷擾 越籍男按摩師大拇指按下體

臺北市一名妙齡女子小美(化名)去年到臺北市萬華區的一家知名足體養身館按摩,過程中卻遭到越南籍阮姓男按摩師性騷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妙齡女子小美(化名)去年到臺北市萬華區的一家知名足體養身館按摩,過程中卻遭到越南籍阮姓男按摩師性騷擾,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於今日作出判決,判處阮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事發於112年2月19日晚間9時40分,阮男在臺北市某足體養生館的按摩房中爲小美進行全身按摩。在小美未加防備的情況下,阮男竟藉機對她進行不當觸碰,直至小美察覺異樣,立即反抗並要求店內櫃檯人員協助,隨後報警處理。

經警方調查,小美曾表示,按摩過程正常,但當阮男要求她翻身時,先是用毛巾遮住我的眼睛,再按摩我的大腿、胯下部分,沒多久他就把手伸進我的短褲,手指隔着內褲在我下體外來回觸摸。事發後,阮男趁機逃逸,小美則隨即報警。

法庭在審理過程中,考量了多名證人及監視器錄影的證據。被告雖承認有爲小美按摩的事實,但對於性騷擾指控則矢口否認,辯稱自己並未對小美進行不當行爲。然而,法庭認爲,證人小美的證詞具體且一致,且未見其有惡意捏造事實的動機,進一步確立了阮男的罪行。

此外,店員作證時表示,在案發後,小美當時是很緊張地說「他摸我、他摸我」,小美明顯緊張且情緒激動,這一反應符合一般性騷擾受害者的行爲模式。

法院最終認定,阮男在按摩過程中,利用小美的信任進行性騷擾,其行爲已構成犯罪,依法予以嚴懲。依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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