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石虎疑遭犬殺 無法可管

銅鑼鄉有民衆發現石虎疑似遭犬隻咬傷死亡,腹部破洞,案發地點附近常有成羣犬隻逗留。(讀者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銅鑼鄉有民衆發現石虎疑似遭犬隻咬傷死亡,腹部破洞。(讀者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統計,2019年起苗栗縣共發生2起石虎犬殺、2起疑似犬殺案件,通報民衆表示,死亡地點附近常有流浪狗出沒,懷疑咬痕爲流浪狗所爲,但依據現行法規,不僅流浪狗攻擊野生動物無法管,就連有飼主的犬隻在外咬死野生動物,同樣沒有罰則,成爲石虎保育漏洞。

案發地點 見流浪狗出沒

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資料指出,苗栗縣去年12月有2起犬殺案件,分別位於卓蘭鎮苗豐裡及銅鑼保育中心堤防道路,今年9月銅鑼雙峰山及10月頭屋石觀音寺附近鄉道,各發生1起疑似犬殺案,石虎身上皆有咬痕,雖無法證明都是犬隻咬傷,但通報民衆指出,附近的確常有流浪狗出沒。

據現行法規,流浪狗是無主動物、居無定所,非人爲所能控制,攻擊保育類野生動物無法可管,且目前《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對於侵害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犬隻飼主也沒有相關罰則。飼主在管理方面雖有過失,但受侵害的野生動物屬無主物,難構成民、刑事責任。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指出,流浪狗有很強地域性,對於陌生人或動物侵入領地,容易有攻擊行爲,但犬科多半活動於白天,石虎則活動於晚上,石虎身上有咬痕,也可能是遭夜行性動物攻擊,目前通報案中,犬殺佔死亡原因的少數,應視個案處理。

地方呼籲中央 研擬對策

農業處認爲,苗栗被視爲石虎保育的重點縣市,犬殺防治需跨局處合作,農委會、內政部等中央單位應共同研擬策進作爲,給予地方合理的人力與經費,流浪狗問題目前除了落實TNVR,也呼籲民衆勿任意餵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