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老翁與家人爭執跑花蓮散心 未帶手機反成回家契機

家住苗栗縣的7旬古姓老翁(中)日前與家人發生爭執,憤而離家300公里到花蓮縣光復鄉,由於身上未攜帶手機,提前結束這場離家之旅。(鳳林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報導)

家住苗栗縣的7旬古姓老翁(中)日前與家人發生爭執,憤而離家300公里到花蓮縣光復鄉,由於身上未攜帶手機,提前結束這場離家之旅。(鳳林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報導)

家住苗栗縣的7旬古姓老翁與家人發生爭執,憤而離家300公里到花蓮縣光復鄉,由於身上未攜帶手機,只好求助附近派出所聯繫民宿業者接駁,由於老翁家屬與其聯繫未果,擔心安危,通報苗栗警方協尋,花蓮警方獲報後趕赴民宿將老翁接回並通知家屬,結束老翁離家之旅。

古翁本月16日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出走,並在21日上午11時許搭乘火車抵達光復大富車站,接着到附近閒晃,由於他離開家的時候身上未攜帶手機,晚間8時許到車站附近的大富派出所借用電話,請民宿業者前往接送。

當時值班警員陳思羽見古翁獨自一人在夜晚遊走,身上也未攜帶手機,憑着警察的敏感度,認爲案情並不單純,便多加留意老翁與民宿業者的對話,果不其然,當業者接走老翁沒多久,就接到苗栗警方的緊急協尋通報。

原來古翁離開家時沒有攜帶手機,家屬不知其去向加上多天聯繫未果,擔心老翁安危,21日晚間8時許心急如焚的報警請警方緊急協尋。陳思羽獲報後趕緊通知線上警力一同前往民宿將老翁接回並通知其家屬,結束這場離家之旅。

鳳林警分局表示,每個失蹤人口的家屬都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平安回家,因此警方對協尋工作不遺餘力,呼籲民衆生活或工作上若遭遇困難時,應與家人好好溝通,切勿因一時衝動離家,甚至尋短,留給至親家人永久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