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貼廣告拿200 藍批龍新形態賄選

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葉元之(左)、林鼎超(右)要求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出面說明計程車廣告疑雲。(葉德正攝)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晏榕(右二)表示,將依違反選罷法對造謠林佳龍的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提告。(陳慰慈攝)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計程車貼紙廣告爭議延燒,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葉元之、林鼎超昨痛批,司機免貼廣告就能領200到500元,根本是新形態賄選,就算是廣告,林辦發包75萬元廣告,被中間人抽走50萬元,新北市民放心把市政交給林?林辦昨強調是合法廣告契約,林佳龍更反駁,有心人士刻意抹黑,將會對造謠、傳播者提告。

葉元之與林鼎超昨舉行記者會,葉元之說,林佳龍無法參選臺北市長,被迫改來新北市參選,不認真跑行程,卻找計程車司機買廣告,但看到廣告大小,視力3.0都看不清楚,根本是「假賣廣告、真賄選」,如此新形態賄選手法,不愧是曾選過非常多選舉、最會選舉團隊。

林鼎超指出,以林辦昨迴應新聞稿計算,500臺計程車司機每臺1500元的廣告費,廣告費總計75萬元,司機只拿到500元計算,中間有50萬元被人拿走,如此不愛惜競選經費,怪不得在臺中鬧出一人公司的海水採礦案,這種人能幫新北市民看緊荷包嗎?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日前稱「林佳龍賄選抓到了」,林佳龍昨迴應,將依違反選罷法對詹江村提告,面對負面選舉以及奧步當道,籲政治人物與民衆不要再轉傳。

林辦發言人李晏榕表示,競辦9月27日跟4位計程車司機簽訂車身廣告租賃契約,合約到11月25日,每輛計程車用一定的廣告費用,由計程車司機代爲租下500輛計程車的車尾空間,張貼林佳龍廣告,協議內容白紙黑紙,是合法合約的廣告。

李晏榕說,經查證,網路流傳影片確實是競辦的簽約對象,感謝影片的流出及侯辦幫忙注意,簽約對象可能有債務不履行問題,將交由司法解決,並敬告國民黨陣營「林佳龍競辦沒有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