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教好學生被家長索賠1萬多,這個事情真的讓人不吐不快!
個體老師是不是弱勢羣體?
在經濟性方面,我得承認確實很強,用小智的話,一個暑假一臺車;但是在社會地位方面,必須承認,真的很弱。
什麼部門都可以查你。
幾乎所有家長,尤其沒有底線的家長,會以合規爲把柄要挾舉報、甚至索取賠償。
我不知道這涉不涉及敲詐,評論區可以討論下。
當我昨天晚上聽說這個事情,真的很氣憤。
此前官方媒體曾經報道過某地家長請老師補課,學生畢業後反手把老師舉報了,而且費用退回。
這種事情以爲很奇葩少見。
但是,昨天這個鄭州的家長,再次刷新了大衆認知。
不僅要求補習班老師退回全部學費,還要求了一倍多的賠償。
也就是一萬多的學費退了,額外又要了一萬多的補償費,合計近3萬塊。
老師咬牙轉了。
而且,還不敢曝光,我其實有轉賬和家長保證書的原圖截圖(如果家長再找老師麻煩,我會直接曝光)。
但是目前尊重當事人意思就不發出來了。
僅就這件事來發表下看法。
沒有教好孩子,老師佔據責任主體,可以退費,但是索取補償,真的聞所未聞。
照這樣說法,去飯店吃飯,飯菜不可口,不好吃,你就找老闆索賠?
而且學習這件事,真的是師生雙方、甚至家長三方共同努力的結果,並非老師單方面能改變。
我見過教育行業有對賭協議的,先交幾萬、十幾萬不等,考不上到時候原路返還,玩的就是一個資金週轉,莊家永遠不虧。
但是,如果每個家長都去1.5倍索賠,不知道這個盤還能不能玩下去。
如果你也是個體老師,遇到這樣的糟心事,會怎麼處理呢?
大家一起討論下吧!
退費很簡單,但是索賠呢?要不要報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