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更新對港旅遊警示 港府、駐港公署嚴譴:危言聳聽

繼澳洲和英國後,美國及加拿大加長了赴港旅遊警示的內容,其中美國表示,預計國安條例生效後,「香港當局會再採取行動,進一步限制公民自由」。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指惡意貶損香港國際聲譽,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港府亦指美加誣衊抹黑國安條例生效後,赴港風險增加,斥兩國以歪曲事實及危言聳聽言論散播恐懼的政治操弄,予以強烈譴責。

綜合香港01、明報報導,美國及加拿大13日維持赴港旅遊警示級別但更新內容。美國政府維持香港在4級中第2級「提高警覺」的級別,內地則是4級中的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並加長及修訂有關國安法執法的篇章,新增內容提及國安法及國安條例控罪含糊,並繼續提醒美國公民赴港會面對任意拘留或驅逐出境的風險。

加拿大12日更新旅遊提示,加入涉嫌違反國安罪行下,可被羈留最多16日及被拒接觸律師48小時,維持赴港建議爲提高警覺,提示提及國安條例及國安法擴闊國家安全罪行,提醒部分國安罪行涉域外效力,可包括社交媒體的貼文,但刪去指控罪「含糊」的描述。

港府發言人表示︰「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爲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及國安條例控罪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又指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歐盟成員國相關法例都有域外效力。

發言人稱,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執法,稱「任意執法」、「隨意拘捕」或「錯誤囚禁」的說法罔顧事實。「有關國家試圖以恐嚇手法來達到其政治目的,干擾市民和商界的正當交流,港府強烈反對。」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表示,美國及加拿大的旅遊提醒是詆譭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抹黑港府法治和人權狀況。發言人稱,法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者,普通民衆和機構毋須擔心誤墜法網。

發言人表示,兩個旅遊提醒無視客觀事實,惡意貶損香港國際聲譽,企圖阻撓正常的商業和人員往來。公署敦促兩國停止污衊抹黑香港國安立法,撤銷旅行提醒,調整相關評級,移除阻礙同香港交流合作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