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後照鏡怕被開單 男子偷拔路旁機車落網
趙男辯稱偷他人後視鏡,是怕被警察開單,警方几日後循線逮到他,違規變偷竊罪。(黃國峰翻攝)
自己的機車沒後視鏡,32歲趙姓男子竟然隨手拔取路旁機車的後照鏡,佔爲己用,被害人發現後視鏡被偷報警,警方積極訪查附近店家,發現趙男涉案,趙男被逮後坦承不諱,表示是一時糊塗做錯事,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中市一名男子,日前將機車停在南屯區永春路上,與友人到附近餐廳用餐,豈知用餐畢欲騎機車離開時,發現二個後視鏡不翼而飛,連忙報警,員警接獲報案後,積極在附近店家訪查,發現當日晚間9時20分許,疑似有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停放在被害人機車旁,徒手拔取被害人機車上的2支後照鏡,放入其機車置物櫃,隨即騎車離去,警方循線追查發現32歲趙姓疑犯,通知他到案說明。
趙男到案後坦承不諱,表示平常在工地工作,因爲自己的機車後視鏡也不見了,深怕那天被警察開單,那一天見有機可趁,一時糊塗,隨機就拆了路旁機車的後視鏡,沒想到幾天後警察就找倒他,怕違規變真偷竊,非常後悔。全案警詢後,依觸犯刑法竊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偵查隊長張國益表示,警方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損失,都會積極偵辦,被害人對警方辦案效率讚賞不已,本以爲找回無望,沒想到才隔幾日就接到警方通知尋獲;直誇警方真是稱職人民保姆,一點都不輕忽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