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放寬電動車補助條件 外國車廠商用車 享減稅優惠

根據《通膨削減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美消費者購買北美組裝的電動車,纔可享有7,500美元的減稅優惠。然而美國財政部週四發佈的最新文件,顯然在爲海外組裝電動車開啓另一個補助機會,只要企業購買用來租賃、而非轉售的商用電動車,也符合7,500美元的獎勵條件。

歐盟、韓國、日本、英國皆對美國新法要求在北美組裝和電池材質要求感到不滿,認爲這已造成歧視,並可能違反國際貿易法規。目前外國車廠的電動車普遍在海外組裝,所以無法符合減稅規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美組裝、符合減稅優惠的電動車數量將大幅增加,最新方案將取代先前每家車廠最多20萬輛車享有補助的規定,這使特斯拉、通用(GM)等美國大廠的電動車得以解除上限,再獲補貼資格。

《通膨削減法案》發起人、民主黨參議員曼欽(Joe Manchin)批評,最新政策是向那些鑽漏洞的車廠妥協,並且完全不符合該法案的宗旨。他認爲,財政部在發佈能夠反映該法立意的指引之前,應該暫緩實施這個方案。

曼欽表示,該法案目的在於「讓我們帶動國內能源和製造供應鏈以保護國家安全,減少對海外對手的倚賴、創造美國就業機會」。

歐盟對於美財政部最新指引表達歡迎,表示這是強化雙邊關係的雙贏措施,有利於歐洲車廠和美國消費者,強調商業潔淨車補助(commercial clean-vehicle credits)將應用於歐盟企業,無須改變歐盟製造商現有或預訂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