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產品迎來大爆發?

來源:界面新聞

這兩日,最受行業關注的消息莫過於,繼377後,又一美白劑成分批准註冊了。

這是時隔12年,中國第二個美白劑化妝品原料獲批註冊,也是新規下,首個獲批註冊的美白劑化妝品新原料。

11月4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相關信息顯示,拜爾斯道夫德國總部公司申報的化妝品新原料異丁酰胺基噻唑基間苯二酚(肽安密多Thiamidol下稱:630),於2024年11月1日,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註冊。

圖源:國家藥監局

消息一出,就引起了行業極大範圍的關注和討論。有人稱這個成分地表最強、也有人說這是比377更猛的美白原料、還有人說美白新戰事,在新原料註冊端要打響了?高風險新原料註冊開閘了......

就此事,聚美麗採訪了多位技術向的專業業內人士,他們從各自的角度進行了分享和解讀。

新規後“零”的突破

在昨日,國家藥監局發佈批准註冊化妝品新原料異丁酰胺基噻唑基間苯二酚的信息。據國家藥監局披露,630成分“採用化學合成工藝製得,經註冊人組織開展功效和安全性驗證,可作爲美白劑用於駐留類化妝品(可能存在吸入暴露的產品除外)。其獲批註冊爲我國祛斑美白化妝品研製和使用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

圖源:國家藥監局

聚美麗所採訪的業內人士,對於這一消息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如百雀羚CTO(首席技術官)蔣麗剛就告訴聚美麗:“我覺得最大的意義就是零的突破!這是新規後第一個註冊批准使用的美白新原料,是特證裡面用的,我覺得這是值得行業慶賀的一件事,也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

結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來看,化妝品原料分爲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國家對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實行註冊管理,對其他化妝品新原料實行備案管理。

圖源:國家藥監局

其中,第十一條內容顯示,具有防腐、防曬、着色、染髮、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妝品新原料,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後方可使用。

“註冊,是經過藥監局組織的專家評審和批准的,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到國家藥監局釋放的積極信號,即接納創新。國家藥監局看到化妝品行業需要真正意義上的技術和成分創新,通過批准這個美白新原料,告訴行業,特證用途新原料註冊這條路沒有被堵上,只要按照國家要求認真地去完成各項測試和提供資料,證據鏈充足的美白祛斑劑等化妝品新原料是會獲批的。”蔣麗剛補充說道。

巢歸研究院聯合創始人兼上海實驗室負責人芒奇金同樣提到:“這是國家層面鼓勵創新,原來的美白註冊是很難的。”

在弗圖醫學和第十四章創始人、前德之馨中國區總經理梅鶴祥看來,無論是從歷史上,還是新規之後,作爲中國目前第二個/新規後首個獲批註冊的美白類化妝品新原料,都有很重要的意義,對於行業、市場來說有非常好的提振作用。

“這可以說是新規後大家能看到的註冊路徑走通的參照物,同時還爲明年5月1日,化妝品完整版安評提供了一個註冊模板,爲將來註冊同類型成分、原料樹立了榜樣。”同時也打破了‘註冊路徑幾乎不可能完成’的悲觀論,爲未來的技術創新增強了企業的信心。同時也是對新規運行範式的一次完整的驗證。”

荃智研究院研發總監張太軍:“這次630能成功獲批註冊其實是在向中國企業示範如何高質量創新,構建品牌高質量技術壁壘。”

化妝品違禁詞網創始人李錦聰則從另一種角度給出了回答:“630這一美白劑註冊獲批,意味着多了一種新原料選擇,消費者可以選擇更安全有效的產品。現在的大部分的原料,由於缺少原料技術要求和檢定方法,給監管帶來挑戰,也給消費者帶來很多安全用妝隱患。630是頭部原料商背景,再經過國家藥監局審批,在安全性和功效性上都會有保障。”

630VS377有何不同?

事實上,在630被批准註冊之前,說起熟知的美白成分,大都會提及377這一成分。

中國護膚品牌肌膚未來更是從誕生之始就錨定科學美白賽道,聯合德之馨共同研發了更適合國人膚質的377。

兩者對比來看,377成分的獲批要追溯到12年前,377化學名稱爲4-(1-苯乙基)-1,3-苯二酚(INCI標準中文譯名:苯乙基間苯二酚),由德國原料供應商德之馨研發的一種美白成分,在全球範圍內被衆多化妝品公司應用,在中國更是由於其是唯一註冊的美白原料,成爲美白功效的明星成分。

630又名Thiamidol,肽安密多,是由德國拜爾斯道夫公司(Beiersdorf)研發的專利美白活性成分。以其高效的淡斑功效和良好的安全性而聞名,被廣泛應用於Eucerin優色林、妮維雅等品牌的淡斑亮膚產品中。

圖源:拜爾斯道夫微信公衆號

從國際藥監局和拜爾斯道夫集團微信公衆號信息顯示,二者發揮作用的機制都是通過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來減少黑色素的產生。

張太軍也表示:“630與377其實底層技術邏輯一樣,都是間苯二酚衍生物,使用目的是美白肌膚,通過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

據拜爾斯道夫微信公衆號顯示,皮膚黑色素形成的第一步就是酪氨酸被酪氨酸酶氧化,隨後經過多步轉化形成黑色素。630則是在第一步有效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從而阻斷酪氨酸的氧化過程,阻止黑色素的形成。

隨着黑色素的抑制,皮膚內不再積累黑色素,又經過新陳代謝逐漸排出體外,實現了美白祛斑功效。

拜爾斯道夫對630的研究已經開始了15年。據其微信公衆號信息顯示,過去,拜爾斯道夫的科學家經過五年的研究,首先證明了人體酪氨酸酶與蘑菇酪氨酸酶有顯著差異,通過基因重組和表達技術,量產人類酪氨酸酶。

此後10年間,拜爾斯道夫從50,000個分子式中不斷篩選。當發現其中一個分子式具有顯著效果時,進一步設計了700個分子式。在這700個分子式中,編號爲630的分子式表現出最優的抑制效果,這就是630的由來。

對於377和360,芒奇金表示:“二者在分子結構、美白機制、功效表達、研究歷程、市場應用等層面都有不同,二者當然會有競爭。因爲終端功效表達是美白,消費者尤其是成分黨用戶肯定會比,但不同的品牌、不同的應用場景,維度是多樣化的,原料不等於配方。”

據拜爾斯道夫官網信息顯示,2018年,優色林第一批含630活性成分的產品獲得專利並上市,今年4月,妮維雅“630雙能瓶”已通過跨境電商進入中國市場,並在今年雙11登上了淘天超頭主播李佳琦的直播間。

圖源:淘寶、小紅書

可見,15年的研究歷程、12年後的第一個獲批註冊的美白成分,630的獲批之路不易,作爲新規後的第一個美白成分,背後意義深遠。

梅鶴祥在小紅書上也發出了相似感慨:“12年,前後兩個美白成分,377從發佈到在中國取得註冊歷時12年,其中註冊流程5年,公佈時間2012年12月05日;630從發佈到在中國取得註冊歷時15年,其中註冊流程5年,公佈時間爲2024年11月01日。硬核技術需要長時間的積累,要耐得住寂寞。”

美白劑清單已16款

目前,祛斑美白類成分功效主要可分爲化學美白和物理遮蓋兩類。化學美白的作用機理主要包括:抑制黑色素的生成,阻斷黑色素的轉運,還原黑色素,促進表皮黑色素的脫落等。

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調整化妝品註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2013年 第10號),僅具物理遮蓋作用的美白化妝品,是指通過物理遮蓋形式達到皮膚美白增白效果的產品。

目前常見的物理遮蓋劑有二氧化鈦、氧化鋅、滑石粉等或類似的白色粉狀物。

而從化學美白成分來看,根據國家藥監局發佈的科普文章《理性認識和使用祛斑美白類化妝品(2020)》,可將其分爲維生素C及其衍生物、具有間苯二酚基本結構的一類物質、有機酸類、植物提取物和其他五類。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官方尚未發佈明確的化妝品準用祛斑美白劑清單,但據國家藥監局發佈的科普文章《淺談美白化妝品與美白劑》以及《化妝品中抗壞血酸磷酸酯鎂等11種原料的檢驗方法》《化妝品中α-熊果苷等4種原料的檢驗方法公告》,可知在我國及日本、韓國化妝品中,常用的美白劑有熊果苷、煙酰胺、光甘草定、苯乙基間苯二酚(377)等共計15款。

也就是說,630獲批後,這張“美白劑清單”上可用原料將增至16款。

一直以來,雖然美白原料註冊艱難,但也有國內化妝品公司都在發力美白化妝品,從這一賽道跑出來,比如專研光甘草定植萃護膚的穀雨和專研科技美白377成分的肌膚未來。

對比來看,377作爲已註冊的化妝品原料成分,肌膚未來在其“肌膚未來科研美白煥膚霜”詳情頁中寫道:“377是目前通過國家藥監局註冊批准使用的美白劑”。而添加了光甘草定的“穀雨光感美白淡斑精華液”則未標註上述字樣。

從原料審批層面來看,此前,國家藥監局對陳海佳委員《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一次會議第3897號(醫療體育類357號)提案答覆的函》(下稱:提案回覆函)中迴應:

“化妝品新原料審批方面,由於《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未對新原料進行細化分類,新原料的申報要求較高,且技術審評過程中也存在專家與企業對審評要求理解不一致、原料生產商爲保護商業秘密不願意提供足夠的信息等問題,導致新原料審批難、審批慢。”

而從數據層面來看,據智研諮詢和艾瑞諮詢的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美白化妝品市場整體規模呈現出快速增長態勢,從2015年的365.4億元增長至2022年的911.72億元,護膚品佔比超8成。

其中,美白精華行業規模在2021年已達285.1億元,並且將於2024年突破350億規模,年複合增長率爲12.7%。

廣袤的美白市場還亟待國內化妝品企業佈局、開拓,但此前苦於美白原料註冊困難等原因,美白市場潛力並未完全發揮出來。

而作爲獲批註冊的新美白成分630,又會對當今美妝格局發生怎樣的改變呢?

630獲批註冊≠開閘

值得注意的是,李錦聰在其微信公衆號上表示,關於“國家藥監局批准註冊化妝品新原料異丁酰胺基噻唑基間苯二酚”,可能是新原料註冊公示的一種方式,原因是現在的新原料信息平臺只是針對“備案新原料”,所以“註冊新原料”只能單獨發文公示。

“(630)目前只是批准註冊公示,下一步該新原料將會投入祛斑美白特殊化妝品中應用,並且產品經註冊以後再經歷3年的監測期,再審批的纔會正式出公告。”

據悉,作爲第一位美白註冊成分的377是出過官方公告的(2012年第71號文件),而此次獲批註冊的630則只顯示“獲批註冊”字樣,未見官方公告。

梅鶴祥在採訪中也告訴聚美麗:“377是第一個有‘正式許可身份’的美白成分,2012年12月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的第71號公告,批准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爲化妝品原料使用。”

圖源:國家藥監局

另外,要注意的是,630獲批註冊後,不少企業首要關心的就是“630我能不能用?”、“化妝品高風險新原料註冊要開閘了嗎?”等問題。

實際上,對於前一個問題,聚美麗諮詢了業內人士,得到的普遍回答是:“不能”。

先從法規層面來看,國家藥監局顯示630境內責任人名稱爲“妮維雅(上海)有限公司”。李錦聰告訴聚美麗:“由於是品牌專屬,要擔責,所以短期內不會開放給其他品牌,可能要等納入目錄以後纔可能會開放。”

圖源:國家藥監局

此外,李錦聰補充道:“根據11月5日加急上線“化妝品新原料註冊信息”公示查詢功能,該新原料的境內責任人是妮維雅(上海)有限公司(品牌方),所以短期內應該不會授權給其他品牌產品註冊使用,可能要等納入目錄以後纔可能會開放,甚至可能要等專利保護期結束。”

張太軍同樣表示:“這是拜爾斯道夫的專利產品,其他企業無法使用。”

對於此次時隔12年美白原料獲批註冊,也有行業人士關心這是否意味着後續大批化妝品原料註冊開閘、放開。

芒奇金認爲:“法規層面是開放的。但是,國內到底有多少新的美白成分有機會,真的是看各家實力了,尤其是全項毒理等,都是需要很系統的評估、較長的時間和比較貴的費用。”同時他還表示:“國貨企業應該做一些硬科技,不能一直取巧”。

圖源:李錦聰微信公衆號

“不會的,第一個中國註冊批准使用的美白劑377的獲批,其實就挺不容易的,經歷了很長時間。如今,第二個特殊類的新原料獲批,中間也經歷了波折,這次獲批,並不意味着美白類等新原料的註冊批准門檻降低了,而是國家藥監局向社會表達了‘保證安全和功效的前提下,我們不保守’的態度。”對於630註冊獲批,是否意味着美白類等新原料註冊開閘這一問題,蔣麗剛如是回答道。

梅鶴祥補充道:“註冊類的新原料,代表的是特定企業的綜合創新能力,不代表其他企業可以自動重複同樣的結果,只能說在提交申請時有可參照的程序了。路徑走通了,並不意味着所有企業都具備這樣的條件,安全性是630與377能夠成功批准註冊的首要因素,另外,從專業的角度來講,有沒有這樣的專業知識、能力匹配上?有沒有雄厚的資金和技術研發能力支撐?這些都是要解決的問題。”

確如其所言,化妝品新原料研究創新是化妝品技術創新的基礎,而化妝品新原料安全則是產品質量安全的源頭。

從此次獲批註冊的630來看,拜爾斯道夫從發佈到在中國取得註冊花了15年,申報十年,加上申報前的開發週期,才走到“獲批註冊”這一步,箇中不易也可由此窺見。

如李錦聰所言:“(註冊類新原料)成功率極低,投資風險也極高,只有巨頭能承受這種風險和享受這種紅利,如果由國家藥監局、中檢院牽頭立項或各地政府牽頭,企業承擔各項費用,也許這條路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