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術】3張圖秒分雨遮、陽臺與露臺 

記者陳韋帆臺北報導

內政部自去(108)年1月1日起實施「雨遮不計價」,如今上路已過1年多,也陸續有許多建案廣告主打「雨遮不計價」,但雨遮、陽臺與露臺到底有何差別?現在只要看過下面三張圖,馬上就輕鬆學會如何分辨。

「雨遮」爲遮雨的遮蔽物,但原有法規漏洞,讓建商可藉以增加虛坪,甚至將該遮蔽物設計成可利用空間,最後消費者難以分辨。

▲雨遮在正常狀況下,就是僅供遮雨功能。(圖/記者陳韋帆攝)。

「露臺」與「陽臺」有時也易相互混淆,簡而言之,露臺指的就是沒有頂蓋的,陽臺則是有頂蓋。

▲無頂蓋的稱作露臺。(圖/記者陳韋帆攝)

▲有頂蓋稱之爲陽臺。(圖/記者陳韋帆攝)

內政部107年1月9日就修正發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屋檐、雨遮」108年於起不再辦理登記。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新制未上前,屋檐、雨遮都可依附屬建物測量登記,最後有些建商把建物屋檐、雨遮愈做愈大,建物虛坪也大幅增加,買到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嚴重,也因此修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