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被法拍了!屋內私人物品掌握關鍵時機合法取回
安新建經張桃生經理。 圖/張桃生提供
房屋被法拍的情形通常是因爲屋主債務無法償還,導致債權人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於此情形原屋主或租客即會面臨留在屋內的私人物品能否進入屋內取回?
阿明邀請安新建經張桃生經理來爲大家分享,倘遭遇物件被法拍時,取回私人物品會有哪些法律限制與可行途徑!
法院在處理法拍案件拍賣前,會先對房屋進行查封,確認執行查封后,法院會通知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房屋貼上法院查封封條後,會對房產進行估價。最後,由法院將房屋標的公告拍賣,若順利拍定則會進入後續不動產權利轉移。
被法拍的房屋,原屋主若是想合法拿回在屋內的私人物品,就得把握法拍的程序時間,張桃生指出:「屋主若在查封時提出所有權聲明,法庭一般會同意其在特定條件下取回物品。」在法拍屋仍在查封階段,屋主可以依循法律程序,聲明物品的所有權,即會有很大的機會能成功拿回物品。
但是,若在查封階段並未聲明物品所有權,物品就會隨同房屋進行拍賣,一旦法拍屋拍定售出,並且完成產權移轉,房屋及房屋內所有物品就會屬於新屋主,不論是原屋主或當時租客,都無權進屋,甚至取出屋內的物品。張經理分享,過去有實務案例,原租客在房屋被拍賣後進屋取回租屋期間遺留的個人物品,因未事先協商或依法提出法律聲明,結果遭控告侵佔罪;因此建議倘遇到法拍情況,民衆仍想取回物品一定要謹慎處理。
倘若自己碰到房屋已被拍定,屋內物品無法取回的情況,張桃生提供以下三種合法取物的方法:
張桃生提醒,對於因債務壓力而遭遇房屋被法拍的屋主,若屋內仍有重要的私人物品,一定要及早提出物品所有權聲明,避免隨同拍賣房屋被一併轉移。若房屋已完成法拍並轉移所有權,則可參照上方提供的方法,以利合法取回重要的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