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嘴對嘴喊叔叔「寶貝」 女兒滑手機傻眼截圖傳給爸爸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洪姓人妻與楊姓丈夫結婚6年且育有1女,去年開始卻常常找藉口外出,直到有一天女兒無意間在她的手機裡發現親吻照,而照片上的男主角竟然不是爸爸,這才揭穿這起偷吃事件。雖然洪女小王皆否認外遇,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兩人的相處模式如果套用流行語就是「友達以上,戀人已滿」,因此判兩人須賠償楊男30萬元。

▲洪女瞞着丈夫、女兒與小王一起出國玩,並拍下嘴對嘴親吻的閃照。(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楊男指控,他與洪姓妻子自2011年結婚以來生活一直都很美滿,去年間妻子雖然經常找理由外出且行蹤成謎,他還是選擇給予信任,直到女兒傳來幾張翻拍的親密照片以及曖昧對話截圖才醒悟,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

原來,女兒也發覺媽媽的行爲很奇怪,有一天無意間在媽媽的手機看到陌生男子傳來的簡訊,仔細翻找竟挖出更多曖昧對話和親吻、擁抱等親密照片,而上頭的男主角都不是爸爸,於是趕忙將「證據」拍起來並傳給爸爸。

▲女兒在媽媽的手機裡發現偷情證據。(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雖然洪女及黃姓小王到案皆否認發生婚外情,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兩人在簡訊及LINE對話都互相稱呼對方爲「寶貝」,內容更是大膽示愛,包含「我愛妳」、「想抱妳」等語句,如果套用現代的流行語,這樣的情況已經算是「友達以上,戀人已滿」。

法官表示,洪女與黃男網路上頻頻放閃,互動親密的程度早就超出一般男女正常交友範圍,楊男親眼目睹妻子和小王這樣放閃的證據,精神上確實會受到嚴重打擊,因此裁定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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