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翻蔡英文11年前舊帳 批民間版監督專法不合憲

馬英九主持中常會,支持訂定兩岸協議監督專法,但不能不合憲「卡死政府」。(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國民黨16日舉行中常會,邀請陸委會主委吳美紅分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行政院版及民間差異,兼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聽取報告後表示,2003年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甚至主張兩岸協議不須經立法院,可由行政院自動生效

吳美紅在報告中表示,民間版的監督專法納入「兩國論」,破壞九二共識,會對兩岸關係造成衝擊立法權凌駕於行政權,會使政府權責混淆,「談出來的結果誰要負責?」

馬英九裁示指出,反服貿學生最初訴求是「逐條審議、表決」,國民黨團3月21日就同意,但學生又改變訴求,要求訂定監督條例,不過兩岸已經簽訂21個協議,無論是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都是行之有年。

馬英九將矛頭指向蔡英文,2003年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主張兩岸協議可由行政院公告後自動生效,還是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加入「送立法院備查」,纔會有現在的審議程序;當初蔡英文形容ECFA是糖衣毒藥洪水猛獸,會影響臺灣經濟,但蔡到了總統大選改口對ECFA概括承受,顯然蔡英文也知道ECFA是對人民有利。

馬英九認爲,監督條例可以訂,讓立法院能提前合理監督兩岸協議,但是不能嚴格到不合憲法、不能讓兩岸關係倒退,「不要一下子就卡死,讓政府什麼都不能做」,在野黨的兩岸危機意識也不能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