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案僱主竟要賠 陳建銘諷:助理想殺人先領離職單

▲殺害張翠萍夫妻謝依涵,遭判決無期徒刑。(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謝依涵犯下「八里雙屍案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連帶判處「媽媽咖啡店」前僱主呂炳宏及2名股東民事賠償368萬,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對此,臺北市議員陳建銘也在議會辦公室貼出「研究室所有助理上班期間嚴禁殺人公告,藉此突顯法官在媽媽嘴一案上荒謬的判決。

2013年2月,擔任媽媽嘴咖啡店店長的謝依涵在飲料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隨後再殺害棄屍於淡水河畔紅樹林,並變裝盜領陳進福35萬元存款全案於17日判決定讞,謝依涵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但令人意外的是,由於死者家屬向謝依涵前僱主呂炳宏及2名股東提出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爲僱主未盡監督責任,且平時也疏於對謝女進行考覈,應連帶賠償368萬餘元。

▲媽媽嘴案判決的荒謬讓陳建銘貼公告諷刺。(圖/臺北市議員陳建銘提供)

「很多民衆服務處陳情說這樣判下去還得了。」陳建銘舉例假設一位廚師老婆吵架,老婆跑來店裡大鬧結果老公菜刀把老婆砍了,「這樣老闆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因爲他在上班時間又是用公司菜刀,這難道要公司賠錢嗎?」

陳建銘直言,這是沒有辦法掌控的狀況,這樣的判決讓民衆人心惶惶,「很多僱主就乾脆發一個公告,說如果有這樣的情況,乾脆員工一定要先『告知』,甚至還叫員工立切結書『在上班時間不會去殺人』、『不會用公司工具去做非法的事情』。」

「我就是貼一個公告半嘲諷的意味,突顯荒謬的判決。」陳建銘說,現在老闆只能這樣自保,這些判例讓民衆不知道要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