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分局4月份交通事故 肇事仍以未讓車爲大宗

南市麻豆分局統計107年4月份,各類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爲大宗。(圖/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麻豆分局統計107年4月份,轄區麻豆、下營、官田六甲區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之路段市道176線13件最高,各類交通事故之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爲大宗。

麻分局指出,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之路段爲市道176線13件最高,其次臺19甲線12件,市道171線10件,市道174線5件,臺1線、市道173線各4件,市道165線3件;而發生交通事故案件數之時段爲6-8時發生20件最多,10-12時發生16件次之,其他依序爲18-20時發生15件,14-16、16-18時各發生13件,8-10時發生11件,12-14時發生10件,20-22、22-24時各發生5件,0-2、4-6時各發生2件。

根據分析,4月份各類交通事故之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爲大宗;另外,未注意車前狀況、起歩未注意來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及轉彎不當、違反號誌管制規定,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麻豆分局分局長楊青垂表示,酒後駕車、超速及闖紅燈等重大違規,系造成交通事故發生主因,將加強取締,請駕駛人勿心存僥倖,遵守交通規則,共同防制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