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酸嗆蔡碧仲:爲賄選開方便之門

羅智強。(黃福其攝)

國民黨接獲檢舉,罷韓團體涉發送市價達130元抗菌洗手液,附宣傳罷韓,已涉及賄選;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所謂送競選宣傳品超過 30元賄選標準,是法務部歷年查察賄選的一定標準,但不是絕對的標準,還要看所送東西個案。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據此,爲前民進黨立委顏文章抱屈,大酸「顏文章,你好冤啊~~」,質疑蔡碧仲的說法爲賄選開一道方便之門

羅智強繼昨天在臉書怒嗆蔡碧仲「30元不是絕對標準,蔡碧仲,你去向陳定南下跪!」今天再度發文指出說,2007年,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顏文章,他的支持者以贈送「洗衣粉」的方式賄選,訴訟時以「成本價只有24元,未達法務部30 元標準」來抗辯。

但是法官說:「選民於收受宣傳品之際,根本無從估算該名候選人進貨時之價格多寡,只能就一般市場行情評價是否逾越前揭標準。是於適用法務部上開「賄選犯行例舉」之30元商品價值時,亦應以該等商品於市面上之一般售價爲準,方可同爲候選人及選民所共認周知。」依然判決賄選有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選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

羅智強說,司法實務很清楚,能否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賄選的30元標準,是看市價而非成本價,選民管你成本價幹嘛?但我們的法務部次長,居然又爲罷韓發明新見解,「手中的筆看起來很漂亮,但他任檢察官實際批發商製造商詢價,可能就不用30元。」

換句話說,罷韓送130元的洗手液,只要有辦法把成本價作到30元以下,就不算「賄選」,這真的是給未來所有希望賄選的人,開了一道方便之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