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照顧長者 桃園「高齡友善換居專案」6月起跑

桃園市今天舉行市政會議,宣佈「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將從6月起跑。(桃園市政府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今天舉行市政會議,桃園市長張善政聽取都發局住宅發展處「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專題報告,拍板「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將於6月開放受理,爲讓專案更廣爲周知,並提高適用族羣的使用動機,要求新聞處加強宣導、社會局及民政局等相關局處協助分析有需求或可能適用專案的長者,讓政策有效發揮效益,落實照顧長者的美意。

張善政指出,市府重視市民的居住權益,除照顧長者也關注原住民、新住民、年輕人等不同族羣,目前市內社會住宅提供原住民族5%入住比例保障,實際入住比例達10%,今年6月1日起新住民也會納入社會住宅政策戶資格。此外,今年5月1日起已擴大社宅經濟弱勢租金分級,降低經濟弱勢家庭的租金負擔;而育兒託老優先開放10%社會住宅申請政策,已於蘆竹一號社宅開始實施,未來開辦的社宅也都會適用。

住宅發展處處長莊敬權表示,考量65歲以上長者上下樓梯行動不便,市府推動「高齡友善換居專案」,採「以屋換屋」方式,讓長者將自有住宅交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租屋服務事業管理包租,可換居至市府興辦的社會住宅或承租其他物件,讓長者獲得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市府說明,「高齡友善換居專案」申請資格共5點,包括申請人爲年滿65歲的中華民國國民、申請人限於桃園市持有1戶自有住宅且該住宅應取得本府包租代管出租資格、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持有其他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應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的3.5倍(112年爲5萬5920元)、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112年爲新臺幣58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