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上身與麻油小開愛妻過夜 業務男稱「沒愛愛」代價曝
驚見愛妻與裸上身業務男共處一室過夜,麻油小開怒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麻油小開阿國指控妻子小萱(均名),竟與男子阿華(化名)在今(2024)年2月一同出遊,不但一同用餐還親密曖昧,3月時更發現,阿華在他家裡裸上身,與小萱共處一室過夜,不滿他們過從甚密,發展超友誼關係,更導致他的婚姻最後以離婚收場,憤而對阿華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阿華明知小萱是他的妻子,竟在他與小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同開車出遊、用餐。後來某天深夜,他與友人一起返家,驚見阿華上身赤裸與小萱共處一室。
阿華辯稱,他與小萱一同用餐,是因他會開車載小萱去賣保險,所以小萱纔會請他吃飯,他也確實因小萱邀請,在夜間前往小萱住處,當天因爲有喝酒,所以在她家過夜,但是小萱是睡在客廳,他睡在房間裡,但並未發生親吻、擁抱甚至性行爲。
阿華指出,他在國中時就已經認識小萱,2人相識多年,曾多次一同出遊用餐,甚至出錢幫小萱支付子女出國旅遊費用。他知道小萱已婚,但後來小萱有說離婚了。
法官檢視阿華與小萱通話內容,小萱:「當然是他比較難看啊,說她老婆討客兄」、「就是確定對你有好感,纔會牽你的手」、「只有XXX(指阿華)每次睡都打我屁股…就是你啊,每次睡覺還會給我打屁股」。
法官考量,依據目前一掰般社會通念,應認阿華與小萱所爲,已逾越已婚女性與男性間的正常社交往來範疇,有超乎與一般異性朋友間,正常應對舉止界限之曖昧及親密行爲。
法官認,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的成年人,均會認定2人並非僅爲朋友,而是情侶或夫妻關係,導致阿國對婚姻忠誠圓滿有不安與懷疑,堪認阿華的行爲,足以破壞阿國與小萱夫妻關係之信任。
法官審酌,阿華的行爲已明顯有不法侵害,阿國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且達到情節重大之程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賠償慰撫金,以10萬元爲適當,逾此部分尚嫌過高,不應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