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整治高聘金 禁藉婚索財

中國大陸因高價「彩禮」(聘金)引發的糾紛不斷,導致許多年輕人不願結婚。 圖爲示意圖,爲南昌縣青年集體婚禮。(中新社)

中國大陸因高價「彩禮」(聘金)引發的糾紛不斷,甚至導致許多年輕人因此不願結婚。爲整治這項陋習,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十一日發佈「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明確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該規定並提出,一方以聘金爲名、藉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請求返還,法院應予支持。

近年大陸不時傳出新人結婚時,女方家長要求高額聘金,因而引發紛爭。

新華社報導,某縣村民稱,兩三年前聘金一般是人民幣十多萬元,如今不少是人民幣廿萬元起跳。

山西日前傳出,一名「八○後」男子透過相親認識女友,兩人交往八、九個月後準備結婚。男子按女方要求給了人民幣十八點八萬元的聘金,男子稱這金額在當地是正常行情。不料兩人即將結婚前,女方要求必須再給人民幣三萬元,雙方吵了一架,男子索性退婚,把錢拿去旅行。此事件引起大陸民衆關注,不少人都支持男子的決定。

央視新聞指出,聘金作爲中國婚嫁領域的傳統習俗,但近年來聘金數額持續走高,糾紛案件數量上升,甚至出現因聘金返還問題引發的刑事案件。

大陸官方在今年二月曾發佈文件,要求中共黨員幹部帶頭示範,治理高價聘金、大操大辦等問題。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草擬前述「規定」,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對於已給付的聘金,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