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委:優化三次分配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考慮開徵遺產稅

(原標題:魯政委:優化三次分配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考慮開徵遺產稅)

“共同富裕”“三次分配”成爲社會關注熱詞。本文基於國內學者的研究,聯繫國外較爲成熟的“三次分配”體系,通過對我國捐贈現狀的分析及和國外的對比,以期對“三次分配”及未來趨勢進行展望。

何爲“三次分配”

所謂三次分配,分別對應不同的分配力量。其中,初次分配對應市場機制,再分配對應政府調節,三次分配則對應道德力量。在道德力量的推動下,個人通過自願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而進行的分配,就稱爲“三次分配”。

爲衡量目前的分配狀況及不同羣體的收入情況,我們將全國居民按收入分爲五等分組,分別稱爲低收入組、中等偏下收入組、中等收入組、中等偏上收入組、高收入組,通過觀察不同組別的收入,最高收入戶組與最低收入戶組的收入倍數差異情況來進行分析。我國低收入組(20%)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高收入組(20%)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高收入組是低收入組的10.2倍。美國目前低收入組(20%)收入平均數爲15286美元,高收入組(20%)收入平均數254449美元,高收入組是低收入組的16.6倍。由此來看,我國收入分配較美國更爲平等,但收入差距依然較大。

捐贈情況國際對比

由於美國數據可得性較好,因而以美國爲比較對象進行捐贈總量及結構的比較。美國施惠基金會每年會發布美國慈善捐贈報告,中國慈善聯合會每年會發布中國慈善捐助報告。本文以上述報告作爲主要數據來源進行分析。

1、捐贈總量。

從捐贈總量及增速來看,美國捐贈總量增速較我國較爲穩定,維持一定的增長趨勢,而我國波動性較大,增長趨勢並不穩定。我國2019年內地接受捐款總額爲1509億元,受基數較低影響同比增長爲4.9%,增速波動性較大。2016、2017年是我國捐贈較高增長時期,增速達15%以上,2017年後變化不大。美國2019年接受捐款總額爲4496.4億美元,同比增長4.2%,儘管每年增速的波動性較大,但整體基本維持一定的增長趨勢,增速在5%左右。

從捐贈總額與GDP比例來看, 2019年中美該比例分別爲0.15%、2.10%,二者差異顯著。2015年至2017年,中國捐贈總額與GDP的比例持續上升,但2018年至2019年又有所下降。美國捐贈額與GDP之比在2013年至2017年間持續上升,2018年出現回落。到2019年,美國該比例達到2.1%,遠高於中國的0.15%。

基於已有部分國際經濟體的數據,從個人捐贈總額與GDP比例數據來看,2016年中國該比例處於偏低水平。由於很多國家捐贈數據及最新時間的缺失,多個國家的橫向對比數據來源之一是國際慈善救助基金會(CAF)每年發佈的慈善報告,當前僅更新至2016年。CAF發佈的《國內慈善總額:GDP、稅收和捐贈的國際對比報告》包含24個國家的捐贈數據情況。報告顯示,個人捐贈總量與GDP比例較高的國家爲美國、新西蘭、加拿大,比例分別爲1.44%、0.79%、0.77%,美國的比例仍爲最高,也跟其稅制結構有一定的關係,在三個國家中,美國的個稅佔稅收收入的比例也爲最高。除了發達經濟體,印度也排名靠前,比例達0.37%,說明捐贈或慈善事業的發展並不侷限於發達經濟體。

2、捐贈來源結構與稅制結構相似性較大。

爲減少疫情對捐贈結構的影響,捐贈結構對比以2019年的數據爲時間節點,中國的數據以中國慈善聯合會發佈的《2019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下稱“2019中國捐助報告”)爲來源,美國數據以2020年6月發佈的《Giving USA 2020:2019年度美國慈善捐贈報告》(下稱“2019美國捐贈報告”)爲來源。中美捐贈來源的最大差異在於企業與個人捐款差異,美國以個人捐贈爲主,中國以企業捐贈爲主,且美國單列遺產捐贈來源。

中國慈善捐贈分爲七大來源:企業、個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宗教場所、政府部門、民主黨派和羣團組織、其他。2019年上述各主體佔捐款總額比重分別爲61.7%、26.4%、5.8%、2.5%、1.7%、1.8%、0.2%。其中,主要來源爲企業,總額爲931.5億元,且房地產、金融、食品、科技、能源等行業的企業捐贈較多;其次爲個人捐贈,總額爲398.5億元,儘管佔比第二,但增長率爲10.5%,增長趨勢較明顯。

美國慈善捐贈分爲四大來源:企業、個人、基金會、遺產。2019年上述各主體佔捐款總額比重分別爲4.7%、68.9%、16.8%、9.6%。其中,主要來源爲個人,總額達3096.6億美元;其次爲基金會,總額爲756.9億美元。儘管企業的捐贈數爲最小,但其2019年增速較高,爲13.4%,說明企業捐贈波動性較大,主要由於企業捐贈受稅前利潤、國內生產總值的變化較大。

通過捐贈來源主體結構可以明顯地發現,中美捐贈來源結構與稅收結構有較大的相似性,說明捐贈結構及三次分配的調整需要一定的稅制結構改革相配合,同時稅制結構的改革方向也會影響未來的捐贈來源結構。我國所得稅中企業所得稅佔比遠大於個人所得稅,對應捐贈主體結構中除增值稅外企業佔比較高,爲23.6%,實際上增值稅的稅收負擔大多數仍爲企業。而美國個人所得稅佔比居首位,佔稅收收入比重爲55.2%,對應捐贈主體結構中個人佔比最高,爲68.9%。這意味着捐贈結構的調整一定程度上受稅制結構改革的影響。

三次分配除與已有的稅制結構有關外,還跟對應的稅制激勵作用的發揮有很大的關係。儘管捐贈行爲本身是依靠道德力量激勵的,但是從政策引導層面來說,需要相關的稅收激勵政策進行引導。稅收政策能發揮較好的激勵作用,提高個人、企業或團體的捐贈意識,從而加大三次分配的收入調節作用。通常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將捐贈數額在個人或企業的應稅收入中扣除,相當於這部分捐贈收入免稅。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於免稅金額的上限標準不同,不同的限額標準對應的激勵作用也會有所差異。通過抵稅政策可以發現,中美不同主體的抵稅限額比例也有差異,特別是在個人方面,美國個人的抵減限額比例較高,達60%,對應中國的抵減限額比例爲30%。當然中美的個稅徵收方式也存在不同,美國全部以綜合方式徵收,而中國採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徵收方式。考慮到高收入羣體的財產性收入較高,擴大個稅綜合徵收範圍有利於激勵高收入羣體捐贈。這也意味着相關稅制激勵方式需要跟稅種改革相結合。

3、捐贈流向結構對比。

中國按領域分爲十大領域。其中,教育爲我國佔比最大的受贈領域,受贈額度爲440.3億元,佔比爲29.2%;其次爲扶貧與發展(379.0億元,佔比25.1%)、醫療健康(272.2億元,佔比18.0%)、公共事業(109.5億元,佔比7.3%)和人羣服務(99.1億元,佔比6.6%)。

美國按領域分爲十大領域,捐贈投向最多的領域是宗教,其次爲教育、人道服務等。

如果以受贈主體進行劃分,我國捐贈投向最多的主體是基金會、其次爲教育、人道服務等。根據2019年數據,主要受贈主體爲基金會(677.1億元,佔比44.9%),這也意味着在捐贈資金的管理上基金會將發揮的較大作用。

我國的基金會數量也持續攀升,每年增速基本在10%以上。截至2020年,我國的基金會已達8417個。我國多數爲公募基金會,通常由政府牽頭,作爲政府夥伴型基金會,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近年非公募基金會也逐步發展起來,主要由企業設立並運作,同時,基金會的勸募、捐贈以及運作方式也更加多樣化、成熟化,從而更有助於三次分配作用的發揮。如今年我國的慈善信託單數也有顯著增加,銀行也開始逐步開展慈善信託託管業務。未來隨着三次分配下慈善產業的進一步發展,與慈善相關的資產管理業務或會有更好的發展。

三次分配展望

綜合來看,我國捐贈數額與GDP比例屬於偏低水平,有一定的上升空間。這也說明三次分配能夠對未來共同富裕遠景目標的實現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可以考慮通過以下方式發揮三次分配在收入調節中的作用:

第一,優化三次分配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可以考慮調整現存稅種的捐贈限額,如提高個稅的捐贈免稅限額比例。當然對於個稅的徵收方式也會有相應的調整,從而激勵個人捐贈的比例。另一方面,考慮新開徵遺產稅。美國的遺產捐贈佔一定比例,其部分原因也在於遺產稅的開徵和對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開徵遺產稅並配套相應的捐贈稅收優惠措施,既能夠提高再分配力度,也有利於鼓勵三次分配。

第二,捐贈方式、資金管理的多樣化。我國目前的捐贈方式包括線上公益店、銀行匯款、支付軟件捐贈、匯款、現場捐款等。美國的主要方式包括支票、互聯網、基金會、創辦個人基金、衆籌、捐贈物品食物、志願服務、短信匯款、郵局匯款、月捐、致敬籌款(tribute fundraising)、飛機里程、股票等。可以看出,基金會的勸募方式的多樣化和“互聯網+慈善”的捐贈方式也將越來越普遍。同時,對於捐贈資金的管理也日益商業化,通過利用更有效的資金管理方式來促進捐贈資金的可持續性。

(魯政委系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第一財經獲授權轉載自微信公衆號“興業研究宏觀”,有刪節,原標題爲:三次分配的“源”與“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