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友友」曾耀鋒吸金90億元 im.B主嫌判16年半

im.B吸金詐騙案昨天一審宣判,自救會理事長林家輝(中)代表受害人出面,高呼「討回公道、徹查金流」,要求政府給一個交代。記者杜建重/攝影

臺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im.B平臺媒合假債權吸金近九十億,負責人曾耀鋒與多位綠營人士交好,引發政治風暴,檢方起訴卅一人。臺北地院審理,昨天依違反銀行法、洗錢罪判曾有期徒刑十六年六月,曾的女友張淑芬判十二年二月,曾犯罪所得七十一億二五三五萬元沒收。

同案行政院前顧問陳振坤被控協助曾耀鋒脫產,依洗錢罪判刑一年,緩刑四年;臺灣金隆科技公司判處罰金一億元,其餘廿七名被告包括曾耀鋒父親曾明祥在內,分別判處一年到八年有期徒刑,有七名業務獲判緩刑。可上訴。

曾與鄭文燦、陳歐珀交好

曾耀鋒與綠營關係匪淺,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前立委陳歐珀都傳與他過從甚密,一說曾耀鋒會向鄭文燦開口「喬」警察人事,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更爆料,陳歐珀位於羅東的後援會與服務處都是由im.B無償提供,陳歐珀也因此黯然宣佈退出立委連任;外界懷疑,曾耀鋒能以通緝犯之身逃亡中犯案,與攀附當朝權貴有關。

im.B吸金案一審判決 製表/地方社會中心

黃國昌批遇權貴就轉彎

對於昨天的宣判結果,黃國昌痛批法院輕縱陳振坤這般洗錢共犯;並批檢方起訴範圍僅止於非法詐騙吸金,隻字未提「臭不可聞」的官商勾結,質疑遇到權貴就轉彎。

吸金案目前仍有曾耀鋒、張淑芬二人在押,曾落網前已身背四條通緝令,有槍砲案判刑確定待執行;法官審判中不准他交保,更不同意曾由羈押被告身分轉爲受刑人,以防止他逃亡。

集團新竹營業處處長陳振中在審判中以一五○萬元交保,但被判處八年重刑,法官命陳再加保兩百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曾耀鋒對外以「曾國緯」自稱,二○一六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臺,再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臺網站,對外宣稱爲P2P網路借貸平臺,聲稱提供債權媒合服務,平臺業務員負責招攬民衆投資上架推廣的「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

判決書指出,im.B業務員向投資人誆稱保證支付年利率百分之六到十三的利息,二○一六年六月廿九日至去年五月二日爲止,匯入原始債權人銀行帳戶的錢,高達八十三億四四三九萬三二六元。

利用假債權持續吸金

曾耀鋒、張淑芬二○一九年起爲了持續吸金,將先前已經清償的不動產債權案直接重新上架或分割爲數筆債權,或利用造假的債權吸引投資人繼續投資。

後來,臺灣金隆營運出現困難,曾耀鋒、張淑芬預期會面臨司法調查,爲免財產遭扣押,委請陳振坤協助將桃園市桃園區某房地所有權移轉給公司帳房顏妙真,並將「噶瑪蘭」威士忌酒七五四瓶、高價藝術品、名牌包包等搬至陳振坤提供處所存放。

合議庭認爲,曾耀鋒等人承諾投資人的報酬,高過合法金融機構放款利率數倍,報酬或利息與本金顯不相當,致發生「大量吸金」結果;臺灣金隆公司以「後金養前金」方式經營,支付投資人的利息是來自投資人本金,顯然構成非法吸金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