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切勿輕信互聯網平臺虛假承諾

暑期旅遊高峰將至,爲提高市民和遊客對不法旅行社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的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編寫了《參團旅遊“防坑”溫馨提示》,提醒市民遊客不要輕易相信直播平臺主播承諾的各種服務標準,不要輕易相信互聯網平臺上帶聯繫方式的旅遊札記、旅遊美文、旅遊小視頻、跟帖感言、評論區留言等信息,也不要輕易相信社區微信羣裡的各種低價甚至免費的旅遊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切勿陷入不合理低價遊陷阱

市文旅局提醒,遊客通過互聯網渠道諮詢和報名參團時,一定要查驗旅行社基礎信息,讓對方出示其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並登錄市文旅局官網覈實。要留存旅行社網上宣傳時所承諾服務的有效證據,如對方給出“保證可以預約到熱門景區門票、保證可以安排住在北京城區”等承諾時,一定要讓對方將承諾的服務標準以該旅行社的名義書面確認,並在簽訂旅遊合同時進行明確約定。

諮詢團隊旅遊行程安排和服務細節時,一定要以截圖或者錄屏方式,留存旅行社準確名稱、旅遊線路價格、遊覽景點和遊覽方式(進入遊覽還是外圍觀看)、是否有購物和自費安排等具體行程安排,以及住宿酒店準確名稱和具體地址、就餐安排、乘車安排、成團人數、行前解約退費等細節,爲自己依法維權保留好關鍵證據。

不要陷入不合理低價遊的陷阱,不要輕易相信其以“企業贊助、政府補貼”等各種名義和噱頭宣傳的低價團。切記:千萬不要選取那種提供諮詢、簽訂合同、接待服務以及收取旅遊費用爲不同旅行社的參團方式。

遊客可自主決定是否參加購物

務必先簽合同再出行。要在從居住地出發前規範簽訂旅遊合同,千萬不要在不簽訂旅遊合同的情況下就貿然出發。籤合同時,一定要確保簽訂合同、繳納旅遊費用的主體均爲同一家旅行社。仔細確認旅遊合同中的各項內容及退費規則、不可抗力條款、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是否有購物和自費項目等關鍵條款,對未明確的事宜通過補充條款進行確認。

要通過合同固定參團旅遊的具體價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價格不同爲由,臨時要求遊客補交淡旺季價格差。務必先簽訂旅遊合同再繳納定金和旅遊費用。一定不要在未籤合同的情況下,提前把費用交給對方。務必在平臺上籤訂旅遊合同,切勿通過添加私人微信等方式轉移到平臺外交易。繳納旅遊定金或旅遊費用時,一定要存入所簽訂旅遊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該公司對公賬戶,千萬不要轉入個人賬戶。切記索要交費發票,以確保後續投訴和維權時有據可依。

遊客可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自主決定是否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旅行社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必須書面徵得遊客同意,並將具體安排告知遊客。每個旅遊團隊每天最多隻能安排一個購物點且購物時長不得超過60分鐘。如果遊客不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旅行社應當爲其安排自由活動,不得采取不友好的方式變相強迫遊客參加購物和自費活動。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強迫和誘導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的行爲,要留存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並進行舉報。

及時收集不規範經營行爲證據

抵達旅遊目的地後,遊客也不可掉以輕心。遊客參團報名後,可請導遊出示自己所在旅遊團已備案的電子行程單二維碼,遊客通過掃描該二維碼,可覈對電子行程單系統備案的旅遊行程是否和自己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一致,如果發現存在不符合的問題,請及時進行投訴或舉報。

旅遊過程中要及時收集旅行社不規範經營行爲,如:旅行社爲遊客安排旅遊行程所使用的導遊和車輛,應該與其在北京市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系統備案的導遊和車輛完全一致;遊客要注意查看並覈對實際帶團導遊的姓名、所乘坐旅遊車輛號牌,購物點或自費項目的具體內容等資料,並在旅遊行程中收集不規範經營活動的視頻、錄音、照片等信息,以便提供投訴和舉報的有效證據。

文/本報記者趙婷婷

投訴舉報方式

遊客如果遭遇旅行社侵害合法權益的問題該如何處理?市文旅局公佈了投訴和舉報方式:

1.北京文化和旅遊局諮詢和投訴電話:010-55525856,服務時間:9:00-12:00,14:00-17:30。

2.掃描“二維碼”方式投訴:通過掃描遊客旅遊電子合同上嵌入的“二維碼”,提交訴求及相關材料。

3.郵寄方式投訴:遊客可將投訴申請以及旅遊合同、發票或繳費收據複印件等資料,郵寄至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場質量監督與諮詢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1號院1號樓,郵政編碼:101117。

4.違法違規行爲舉報:遊客如發現旅行社有違法違規行爲,可登錄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官網,在“網上舉報”欄目進行舉報,或將有關材料發送至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郵箱進行舉報:12318@whsczfzd.beijing.gov.cn。

5.涉嫌犯罪問題舉報:請及時撥打110報案,由公安部門對旅行社違法問題進行查處。

提示

不得捆綁銷售旅遊套餐禁止收取出境遊押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北京已禁止旅行社捆綁銷售兩條(含)以上線路的旅遊套餐產品,旅行社不得一次性向遊客收取兩條(含)以上線路的旅遊款。旅行社和遊客實行每走一條線路、每發一個團“即時結清”的付款和收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買一贈多”“交押金送旅遊”等方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遊和非法集資。在北京市全市範圍內,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遊押金。市民和遊客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銷售旅遊套餐、推銷旅遊預付費卡、強行收取出境遊押金問題,請及時投訴舉報。

從合法正規渠道報名切勿輕信線下非法攬客

市民和遊客無論從網上還是線下諮詢或報名參加團隊旅遊,請一定要通過可以查詢到旅行社合法資質的正規渠道(線上通過查詢各地文化和旅遊局的官網,線下需要查看旅行社辦公場所懸掛的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千萬不要通過路邊那些攬客人員的遊說推銷,以及散發的小廣告、小名片、各種地圖或者交通線路圖上印製的旅行社聯繫電話報名參團(正規地圖不允許印製任何廣告)。

上述這些攬客方式,背後都會隱藏着不規範經營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

警惕低價“老年團”謹防變相推銷集資

市民遊客如發現有人組織專門面向老年人的培訓會、推介會、產品展示會,以及以低價、免費、禮品、旅遊等爲誘餌,組織誘導老年人蔘加名爲“旅遊”、實爲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產品、甚至非法集資的“老年團”時,請一定要強化防受騙意識,注意留存好有關宣傳、組織和推銷等關鍵過程資料。如果對方以旅行社名義組織活動,請一定要認真查驗其旅行社真實信息,記錄好導遊、車輛信息,如發現組織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請及時進行投訴舉報。

本組文/本報記者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