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與婦團率先提性平三法修法草案 盼能真正接住被害人

民進黨立委範雲與婦女團體今開記者會,率先公佈民間版提案修法草案,提出完整的被害人協助機制,以真正接住被害人。(範雲辦公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行政院預計下週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等性平三法修法,送立院審議,盼月底前完成修法;民進黨立委範雲與婦女團體今開記者會,率先公佈民間版提案修法草案,提出完整的被害人協助機制,以真正接住被害人。

範雲表示,臺灣 #MeToo 運動從5月31號開始至今,已經超過1個月,從政界、法律界、學術界、演藝界到文化界,火仍然不滅,「這一次,讓我們好好接住妳」,因此,範雲與多個婦女團體、專家學者共同研擬性平三法修正草案。

民間團體所提出的修法包含四大重點,「補足性平三法適用的身分漏洞」包含僱主爲性騷擾行爲人時,直接由地方主管機關調查,不再球員兼裁判;被害人與行爲人不同公司時,由行爲人僱主負責調查及懲處;擴大性平教育法適用範圍至軍警、矯正學校,接住過去不受保障的學生。

第二,改革申訴制度,強化公正外部調查與救濟,將性騷擾防治法1年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若受害時未成年、或屬於權勢性騷擾受害者,則不受此限制;調查部分,設計公正外部機制,例如校園中,師對生性平事件調查委員全部外聘,情節重大者擴大調查,且受害學生有權參與加害教師的教評會考覈。

範雲指出,職場上,調查時要有外部委員,30人以下中小企業,由外部單位調查,不服申訴的救濟機制,直接由主管機關接手;其他場域的性騷擾,若由警察機關調查,也必須引入外部委員。

第三,真正接住被害人,法制化被害人保護經費來源,落實保密原則;範雲提到,在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加入法定被害人協助服務,且明確保密原則與罰則,被害人所需的心理輔導、諮商、社福資源、法律協助等,將由主管機關或100人以上的公司僱主來提供,也新增若學生於校外遇性平事件,學校比照校內遇害,一樣必須提供協助。

第四,加強行爲人裁罰與教育,杜絕僱主包庇或吃案;範雲指出,提高對行爲人,以及未善盡義務的機關罰則,最高開罰50萬,杜絕包庇與吃案;針對職場性騷擾,明文列舉公司對性騷人行爲人懲處樣態,且設立「情節重大加害人資料庫」,預防包庇或輕放。在校園端,也新增對學校吃案、延誤調查等情形的裁罰。

最後,範雲強調,如果制度足夠完善,被害人不需要被迫在社羣以 #MeToo 自揭傷疤來獲得正義,將自己暴露於被二度傷害、被責怪、甚至被誣告的處境。當被害人已經出面,接下來就是立法者與改革者的事了。

範雲與婦團宣誓,以行動迴應 #MeToo,將於接下來立院臨時會,努力推動改革,珍惜這個用無數被害人傷痛換來的重要修法時刻,針對法條詳加討論,而非倉促通過。讓不分性別的人,都能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真正安心的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