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限塑 7月起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7月1日起旅宿業、露營地等不得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北市觀傳局提供)
旅宿業限塑!環保署擬對全臺近1萬4000家旅宿業、露營地等限制其包括洗髮乳、沐浴乳等「一次用旅宿用品」使用,並分成二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的「不主動提供」,將於今年7月1日後推動,第二階段的「自備價差優惠或提供需求者選購」,要求業者提供至少5%價差房型或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環保局提報,違反規定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依環保署預告的「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等旅宿業者,及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其他住業者,第一階段自今年7月1日起,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須消費者有使用時再提供。
第二階段則規定,旅宿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價差至少5%優惠,或於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提報環保署覈准發佈。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透過此次限制希望每年可以減少2000噸至3000噸的一次用廢棄物,估計約可減量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