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周泓旭:臺灣司改刻不容緩 不敢公開審判我!

陸生共諜周泓旭鏡頭說:「臺灣司改刻不容緩。」(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灣首起陸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一審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1年2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高院14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周面對鏡頭,喊着:「臺灣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因爲不敢公開審判我的案件。」

但即便周如此抱怨,高院仍以國家安全爲由,不公開審理本案。高院乃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法院、檢察機關受理之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時,其程序不公開之。」

本案去年3月初爆發,臺北地檢署掌握情資,發現來自大陸遼寧地區,現年29歲的大陸來臺學生周泓旭在臺灣發展共諜組織。而他當時已經向國內多個公家機關公立學校,刺探公務機密,另外也透過管道,與我國中央部會的某官員接頭,甚至藉機收買對方,刺探機密。檢調發動搜索後,將他帶回,羈押至今。一審法院審理後,依照《國家安全法》中的「意圖刺探機密或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將他判刑。

由於本案與前民進黨黨工明哲案類似,都是攸關兩岸間諜案件。李明哲日前被以大陸刑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引發關注,兩起案件也被網友不斷拿出來比較。更有評論認爲,兩起案件都未公開審判,兩岸刑事司法封閉落後的程度,「五十步笑一百步。」

▼周泓旭上樓後再補一句:「因爲不敢公開審判我。」(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