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民銀行批覆千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試點天津成都8城

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佈新政策文件,並批覆千億人民幣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將用於試點天津成都等8座城市。(shutterstock)

中國人民銀行與大陸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5日正式印發《關於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將爲租賃住房開發建設、購買(籌集)、營運等提供多樣化融資支持,包含住房租賃開發貸、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等。據經濟觀察網報導,人行已批覆總額1000億人民幣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8個試點城市購買商品房用作長租房,分別是天津、成都、青島、重慶、福州、長春、鄭州和濟南。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透露,從2023年3月開始,8個試點城市已着手尋找合適的房源並上報,試點城市之間要比拼速度,因爲這筆貸款並非定額分給8個城市,而是依據項目條件來,原則上成熟一個就批一個,「先到先得」。

根據《意見》指出,這筆千億級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年化利率約爲3%,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管道主要爲國開行、中國銀行等7個國有銀行。

同時人行也爲這筆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設定「紅線」,只能購買住宅類商品房(含產權型人才房/公寓),不允許收購商辦公寓。同時須對標的項目進行「整棟、整單元」收購,原則上不允許收購零散房源。

而定義上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指的是對企業或事業單位批量購買存量閒置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又或住房租賃企業批量購買存量閒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業性租賃住房長期持有營運,鼓勵商銀髮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

據瞭解,目前已有青島、福州等多個城市用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購買了商品房納爲保租房並對外出租。部分城市也通過城投平臺作爲借款主體,購買了城投體系內的現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地方化債壓力。

該地方政府人士更說,這筆借款期限長達30年,只要租金能覆蓋利息,基本可以被看作永續債,只付息、不還本,既能有效緩解城市政府籌集保租房的指標壓力,還能減少當地的商品房庫存。更重要的是,短期內地方政府能通過城投平臺融到一筆錢,緩解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