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中士持警棍「活活打死」小黑狗 國軍震怒汰除!他認錯求換緩刑

新竹縣湖口鄉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一名吳姓中士去年持警棍將營區內飼養的狗狗活生生打死,事後也慘遭部隊汰除。(圖:shutterstock / 達志)

新竹縣湖口鄉,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一名吳姓中士,去年凌晨時分,因不滿營區飼養的小黑狗吼叫,竟持警棍將狗狗活生生打死。新竹地院一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吳男徒刑2月,併科罰金20萬元;吳男也因此事慘遭部隊汰除,隨後向法官提出從輕量刑,二審合議庭駁回其上訴,但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改判緩刑2年。

判決指出,吳姓中士於2023年3月21日凌晨4時許,因不滿李男飼養的黑狗不斷吼叫,打擾其睡眠,竟持警棍對着狗狗一頓揮打,導致小黑狗頭骨重創,身體多處骨折出血,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由於吳男虐狗行徑殘忍,同僚氣得上網控訴吳男惡行,稱他把小狗打得頭骨破裂、多處骨折,「未滿1歲的小狗哪裡惹到你?」案情因此曝光。

新竹地院一審,認爲吳男不知尊重生命及保護動物,僅因一時氣憤,即以警棍毆打犬隻致死,所爲實屬不該;並從其犯後態度尚可,兼衡教育程度、職業爲軍人等情狀考量,依違反《動保法》,判處吳男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20萬元。

事後,吳男不服上訴,表達對自身所爲感到後悔、抱歉,且原爲職業軍人也因本案無法服役而退伍,請求從輕量刑。

二審時,法官審酌吳男犯行明確,原判決量刑亦妥適,但考量吳男已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另因本案無法服役而退伍,已付出重大代價,因此允以緩刑2年,但仍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