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畫上句號 債務人獲「經濟重生」

大陸境內首個人破產案在20日宣告結束,債務人終於藉此獲得「經濟重生」。(示意圖/達志影像)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20日向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債務人樑文錦送達民事裁定,裁定該案已執行完畢,並依法免除其未清償債務,宣告讓大陸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獲得經濟重生。在重整計劃執行的第21個月,最終清償了所有的債權本金的他表示「終於鬆了一口氣,可以開啓我全新的生活了」。

大陸境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從2021年3月1日起實施。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1635件,已立案審查411件,裁定受理破產申請117件。樑文錦申請個人破產案是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也是首宗個人破產重整案。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今年37歲的樑文錦2018年選擇藍牙耳機市場創業。由於沒有穩定的客戶資源,加上受疫情影響,債務越壘越高且無力全部償還。截至破產申請提出之日,他的債務總額約75萬元(人民幣,下同),且僅有3萬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積金,每月固定工資收入約2萬元,無房產、車輛等大宗財產。

因此,2021年3月10日,樑文錦向深圳中院提出個人破產申請。根據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計劃,樑文錦三年內償還借款本金,所有利息被免去。如果不能按重整計劃執行,債權人依法有權向其追索未歸還的所有借款本息。

該案指定破產管理人主辦律師劉勝軍表示,從2021年5月受理到現在,如果不停止計算,估計將再產生超過30萬元的利息。「申請個人破產對於債務人來講,是實實在在地對他進行救助。」

樑文錦表示,通過努力工作,賺錢,加上生活節儉,實現了提前還款。在今年4月中旬,也就是重整計劃執行的第21個月,他最終清償了所有的債權本金。隨後,他向法院申請免除剩餘未償還的債務,獲得了裁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