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教育部:賦予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學科建設自主權」

大陸教育部今表示,賦予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學科建設自主權」。(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大陸教育部今(14日)召開記者會,《第二輪「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公佈,但其中北京大學和北京清華爲「自主確定建設學科並自行公佈」,未直接公佈北京大學、(北京)清華的建設學科,等於賦予兩所學校「學科建設自主權」。

大陸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大陸三部委(財政部、中宣部、教育部)報請大陸國務院同意,先行賦予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兩校學科建設自主權。並指,兩校深入實施「兩校一市」綜合改革以來,獲得中央及地方巨大的資源政策投入,改革基礎好,綜合各方評價首輪建設成效突出,兩校率先深化改革、早日登頂世界一流能夠起到建設的引領示範作用。

對於「放權」的主要考慮,大陸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一是兩校學科建設可不拘泥於一級學科,建設數量在現有基礎上自主確定優化;二是對兩校實行目標管理,權責匹配,強化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緊扣服務大陸國家戰略急需的領域方向,明確衝頂世界一流的階段性梯次目標、標誌性成果及時間節點;三是兩校要建立適應內涵建設和長遠發展的自我評價體系、內部約束機制和治理體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編制完成建設自主權擴大整體方案後,自行公佈建設學科。

至於賦予部分高校建設自主權的主要考慮爲何,有關負責人稱,擴大部分高校學科建設自主權重點是分類推動建設高校建設體系優化和內部治理體系改革,目標是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打造自立自強戰略科技人才第一方陣,激發原始創新和關鍵領域突破。是否建成世界一流大學,要看理念和內涵,要看特色和貢獻,要看口碑和影響力,關鍵要看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

大陸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擴大學科建設自主權在本質上是壓任務、擔責任,爲了激發高校的建設活力,而不是給高校分層,也不是貼標籤。三部委將在後續建設中,陸續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綜合優勢的建設高校,賦予一定的自主建設學科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