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驚見鯨豚碎屍 疑遭人分割搶肉

臺東縣綠島鄉柴口岸際日前發現一具鯨豚屍體,屍身可見明顯分割切痕。(海洋委員會保育署會提供/蕭嘉蕙臺東傳真)

臺東縣綠島鄉柴口岸際日前驚見鯨豚碎屍,疑似擱淺後遭人分割搶肉,現場遺留裝有部分肉塊的飼料袋,尚有約A2紙張大小肉塊遺失,經判斷爲銀杏齒中喙鯨,海洋委員會保育署前會同相關單位展開調查,也呼籲民衆協助破案,獎勵金最高20萬元。

海保署8日接獲通報綠島稀有鯨豚遭割肉事件,9日由臺東海洋保育站會同海保救援網團隊成大鯨豚研究中心、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綠島漁港安檢所及海巡署偵防分署臺東查緝隊等單位前往現場勘驗。

成大鯨豚研究中心教授王浩文表示,該鯨豚爲銀杏齒中喙鯨,解剖比對死亡個體與分離肉塊,發現仍缺失約62x35x18cm的肉塊。

據臺灣百種海洋動物圖鑑指出,銀杏齒中喙鯨分佈於印度太平洋區的熱帶至暖溫帶海域,具有紡錘形的身型、長吻喙,臺灣海域活體目擊及擱淺紀錄不多。

現場也採集骨骼、皮膚加肌肉、胃內含物、心臟組織等部位樣本,進行後續病理死因分析及相關蒐證。海保署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第4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爲其他利用,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海保署表示,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若民衆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而查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至第42條及第43條第3項的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依法爲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依其協力情形及查獲違反案件的情節輕重,可發給2000元至20萬元檢舉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