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懲治文物犯罪 6年揪逾4200起

2017年以來,大陸全國共辦理文物違法案件4200多起,行政追責650餘人。(新華社)

大陸最高檢、國家文物局近期聯合舉行「依法懲治文物犯罪 賡續中華歷史文脈」新聞發佈會,通報近年來檢察機關和文物行政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情況。2017年以來,大陸全國共辦理文物違法案件4200多起,行政追責650餘人。

澎湃新聞報導,大陸國家文物局督查司副司長劉大明表示,抓好文物安全工作,責任落實是關鍵。地方人民政府文物安全主體責任、文物行政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文物博物館單位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共同構成完備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充分發揮績效考評、聯合約談、專項排查、公開通報、案例指導等措施手段,督促文物安全這三大責任逐一落實到位。

劉大明指出,在督促地方政府方面,大陸國家文物局開展省級人民政府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調研評估,對地方人民政府落實文物保護責任情況開展聯合督導,對落實不力的省分進行案件約談、公開通報等。大陸國家文物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公開通報5個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力情況。

此外,報導稱,在提升行業監管方面,大陸國家文物局聯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關於加強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指導地方落實文物行政執法責任,明確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國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約談辦法》、《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案件督察辦法》以及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規範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工作,各地文物行政執法能力和規範化水準不斷提升。

至於在強化落實直接責任方面,大陸國家文物局公佈實施《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主動向社會公開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及其職責,主動接受公衆監督。大陸全國已有30.6萬處文物博物館單位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大陸31個省實現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覆蓋。落實文物安全「最後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