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野菇」不要採 花蓮民衆煮食6人出事了

綠褶菇常被誤認爲美味無毒的雞肉絲菇,時而傳出民衆誤食中毒。(花蓮衛生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綠褶菇常被誤認爲美味無毒的雞肉絲菇,時而傳出民衆誤食中毒。(花蓮衛生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綠褶菇常被誤認爲美味無毒的雞肉絲菇,花蓮有民衆誤食中毒。(花蓮衛生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路邊與山上的菇類不要亂採,花蓮縣衛生局17日接獲醫院通報,有6人疑似烹煮食用高寮大橋旁野生的菇類後,陸續發生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等症狀。衛生局派員查訪,確認吃下的是「綠褶菇」,所幸6人儘速就醫,已脫離險境。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梅雨季節來臨,高溫潮溼天氣,提供菇菌極佳生長環境,林間、田埂邊和草原上會長出不知名野菇。臺灣每年都會發生民衆自行採食野菇而造成中毒案例。

他說,「綠褶菇」屬有毒不可食用的菇類,其外表顏色淺並不鮮豔,與可食用的白色雨傘菇及雞肉絲菇相似,常被混淆。誤食後約1至3小時會有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症狀。

由於綠褶菇常被誤認爲美味無毒的雞肉絲菇,時而傳出民衆誤食中毒,是菇類中毒排行榜之首,還被封爲「臺灣最惹事的毒菇」。

衛生局說明,綠褶菇菌蓋初爲半球形,後平展,成熟時,褐色表皮裂開,除中央較密集,餘皆成斑點狀分散,露出白色海綿質菌肉。菌褶初白色,之後逐漸轉爲黃綠色。

衛生局表示,通常1種毒菇可能含有多種毒素,因此中毒反應常混合發生,嚴重時可能危及食用者的生命安全。也呼籲山間林地野菇,應秉持「不採不食」的觀念,如果誤食野外毒菇產生身體不適,民衆應儘可能收集可疑的毒菇檢體,提供醫師或專家作爲專業判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