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以舊換新”能否激活市場需求?
原標題:多地出臺政策支持“賣舊買新”,鼓勵房企或機構回購舊房、幫助置換新房(引題)
樓市“以舊換新”能否激活市場需求?(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鄒倜然)近期,加入樓市“以舊換新”行列的城市數量持續增長。3月下旬,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啓動舊房“換新購”活動,立即引發市場關注和期待。有業內人士表示,“以舊換新”政策有助於縮短“賣舊買新”週期,進一步活躍市場,後續或有更多城市出臺類似政策。
據瞭解,2023年以來,寧波、南京、淄博、南通、揚州、海寧、濟寧等多地針對置換客羣推出“以舊換新”政策,幫助有需要賣掉舊房再置換新房的購房者提前鎖定意向新房,縮短舊房出售週期,從而激活市場的改善需求。
從目前各地出臺的政策來看,樓市“以舊換新”主要有兩種模式:房企回購模式和中介幫賣模式。
房企回購模式,是由房企或第三方機構接手購房者的舊房,一般是先舊房評估,將舊房過戶給房企,房企再將該房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貸款作爲舊房房款劃給購房者用作新房房款抵扣金。
中介幫賣模式,則是先由購房者在參與活動的樓盤中選定新房房源,與開發企業、經紀企業、租賃企業等簽署買、賣(租)一體的多方協議。經紀企業對購房者的舊房“優先賣、優先租”,縮短成交週期。待舊房售出或租出,購房者履約完成新房購買手續;若舊房在約定時間內未售出及未出租的,則開發企業履約退還商品住房認購金,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杭州市臨平區此次的“換新購”就是採用了中介幫賣模式。當地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以舊換新”模式最大“賣點”在於,購房者可以在舊房還沒賣出去的情況下,先在開發商處免費鎖定意向房源,如舊房未成功出售,購房者可以無責違約。
但記者採訪瞭解到,與“換新”相比,購房者更關心的問題是如何“賣舊”。在一家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舊換新”政策推出後,諮詢的人不少,大部分是已經掛出房源的老客戶。
杭州市民宋女士去年就將自己的一套兩居室掛牌出售,想賣掉後置換一套新房,但舊房至今未能出售。
“‘以舊換新’的前提是能順利賣掉舊房,雖然政策表示會幫我們優先出售,但現在二手房不好賣,感覺效果可能有限。”宋女士說。
記者瞭解到,在房企回購模式中,爲了鼓勵房企及機構回購,相關地方均出臺了配套激勵措施,比如按比例給予房企一定的財政補貼,或在稅收等方面予以優惠。而在中介幫賣模式中,相關政策多集中於參與活動的經紀企業對購房者舊房予以流量等傾斜,不少人對“優先賣”的力度和效果表示謹慎樂觀。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以舊換新”的堵點在於舊房出售,購房者若想快速成交,在價格方面需要有一定讓步。如果舊房出售堵點遲遲無法打通,購房者鎖定的新房交易週期也會拉長,一旦舊房最終未能出售,開發商新房銷售的壓力也會增大,房企參與“以舊換新”的熱情可能也會受到影響。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