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陸配子女有長期居留證者能來臺新規 指揮中心、陸委會19時說明

記者詩璧臺北報導

陸委會今(11)日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佈自12日0時起,針對中國大陸入境管制措施陸配與其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與人道考量,准予入境,但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由於不少民衆仍有疑問,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在19時召開記者會,針對陸配來臺和檢疫作爲再度說明。

出席的包括了疾病管制署郭宏偉副主任、疾病管制署何麗莉組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莊人祥監測應變官和陸委會主委陳明通,都會出席記者會。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蔡志儒發言。(圖/記者林敬旻攝)

稍早有關對中國大陸人士入出境管制相關措施之說明如下

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人道精神併兼顧人員防疫管理,經相關機關會商並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自109年2月12日0時起,對中國大陸人士入出境管制,採取下列措施:

一、 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二、 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大陸委員會說明,對相關中國大陸人員之管理措施,在面對更形嚴峻的境外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審酌上揭人員目前已經在臺停留多時,不會增加境外移入防疫之風險,或考量家庭團聚、共同生活倫理需求,經綜合考量防疫風險與人道因素,採取對渠等強化管理措施,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即時檢討相關管理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