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異黃雨衣灌氫氣 惡作劇男送辦

北斗警分局8日晚間逮捕涉案的鐘姓男子。(警方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社羣平臺近日瘋傳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二段黃雨衣飄浮過馬路事件,引發網友及各路專家熱議。(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社羣平臺近日瘋傳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二段黃雨衣飄浮過馬路事件,引發網友及各路專家熱議,甚至有通靈老師聲稱是靈體出沒所致。轄區警方連日偵查,8日晚間逮捕涉案的40歲鍾姓男子,他供稱是爲了好玩而惡作劇,警詢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彰化地院簡易庭裁處,最重可裁罰3萬元。

民衆PO網指出,6日晚上22時,他駕車行經彰化縣溪州鄉溪厝村中山路二段157號時,行車記錄器攝錄到疑似透明人身穿黃色雨衣於道路斑馬線上行走,十分恐怖。該段影片這幾天不斷被轉傳及討論,造成駕駛人驚嚇,並引起社會恐慌。

北斗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過濾周邊路口監視器及路過車輛行車記錄器逐一清查,查出涉案人爲家住溪州鄉的鐘男,並通知鍾男到案。

警方偵詢後突破鍾男心防,鍾男坦承犯案,供稱他先將輕便雨衣頭部及手部用雙面膠帶密封后,注入氫氣,再將充滿氫氣的雨衣放置於馬路上任其隨風飄蕩,藉以製造靈異現象,造成民衆恐慌,他之前也曾用相同手法,將黃雨衣再綁上線後,讓小孩子放風箏。

化工材料行表示,氫氣是可燃性氣體,燃點低,容易引起火災和爆炸,灌入氣球中,就像小型炸彈,很危險,只要在空氣中使用氫氣,一定要避免火源或火花,像電器的開關或物體碰撞都有可能產生火花,操作時務必遵守使用規範。

警方指出,鍾男行爲已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1項6款「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移送彰化地院簡易庭裁處,依法可裁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鍾男到案後,黃雨衣的靈異之說不攻自破,彰化縣議員賴清美9日在議會質詢時肯定警方效率並指出,這幾天全世界都知道彰化縣有件雨衣自己會飛,彰化縣因沒有火葬場,大家都得起個大早去參加告別式,常在清晨4點多就要出門,她心裡都有點害怕。

賴清美表示,「雨衣之亂」快速破案,可有效遏阻相關效應發生,否則類似惡作劇事件若一再發生,造成社會不安,也會使警方疲於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