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嘉:預算案逕付二讀是很平常的 沒有明文規定禁止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左)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右)。(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上禮拜連續上演總預算逕付二讀、《地方制度法》逕付二讀,引發朝野對立。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今天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此事,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法律案上逕付二讀是非常平常的,預算案則是沒有明文規定是不是可以,也沒有明文禁止。

林志嘉表示,法律案逕付二讀在立法院是非常平常的,而預算案沒有明文規定是不是可以,也沒有明文禁止,釋憲上有說,預算案屬於措施性法律,所以廣泛來講是法律的一部份。因此只要一個黨團提案,滿足必要提案條件來提出這個案子,立法院就必須要處理。

葉毓蘭則質疑立法院的公務員是違反行政中立、爲虎作倀,根據立法院審查慣例,在複議期的法案,各委員會都不會趕着審議,就算召委想排,助理跟議事人權也會勸諫等複議其過;然而這次議事處跟法制局在總預算逕付二讀後,就直接發文給各委員說「預算不能審了」。

葉毓蘭也質疑,其實民進黨即便沒搞逕付二讀,本來那周國民黨的召委都已經排審相關部會預算審查,包括立法院的預算也已經排審在當週三,是民進黨把預算案抽出才延後審查預算,民進黨後來自己複議掉,那這段期間延宕的問題,又是誰造成的損失?

林志嘉說,很感謝葉安排審查預算,對於逕付二讀造成這樣的變動,「我們也不是主動或是願意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