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 11公頃魚塭淪廢墟 地主促政府買回
高雄市林園工業區外魚塭廢墟的地主,9日舉牌向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表達抗議。(郭良傑攝)
蕭姓地主9日向立委林岱樺(左)說明魚塭被污染後變廢墟的慘狀。(郭良傑攝)
高雄市林園工業區1988年發生「林園石化污染事件」,因中油漏油造成大量養殖魚蝦死亡,魚塭受到嚴重污染,中油公司付出鉅額賠償,在工業區南端有11公頃魚塭截至目前無法復原、變成廢墟,沒辦法從事養殖,9日上午10多名地主在立委林岱樺協助下,向經濟部抗議,要求政府全部徵收購回,併入林園產業園區。
林岱樺昨日上午邀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與中油、水利署與高雄市府人員前往會勘,要求政府還給民衆土地正義,應採協議價購,將這批土地納入產業園區規畫。何晉滄當場承諾重新蒐集資訊,將土地朝納入林園石化產業園區方向評估。
蕭姓地主表示,1988年中油林園廠發生嚴重漏油事件,造成當地農、漁業損失慘重,受害農漁業者雖獲得賠償,但在石化工業區南端,第一線被污染的11公頃魚塭,全部變成廢墟、無法養魚,要種香蕉也種不起來。多年來無法進行土地改善,想要申請變更土地用途也被阻擋,30多年來就一直荒廢至今,期待政府徵收買回,做工業用地,設立單一窗口加速處理。
中汕里長黃國發指出,這11公頃土地在工業區最南端,靠近高屏溪,被污染後無法養殖及從事農作,又不能變爲工業用地,令地主們非常痛苦,希望將土地開發爲產業園區,地盡其利。
林岱樺認爲,這11公頃魚塭因爲石化工業污染而受影響,經濟部必須嚴肅面對,用產業園區開發的政策工具,還給民衆土地正義。
經濟部林園石化園區管理局表示,將盡快進行可行性評估,納入周遭綠籬與道路計劃範圍。水利署表示,當地地勢較高,不需興建堤防就可開發。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表示,將協調中油及下游業者,彙整產業用地需求,提供開發園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