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傑涉「著作權蟑螂」遭求重刑 首發千字聲明:很不服

林義傑在臉書發出千字聲明文,強調自己是在幫助影業朋友、保護智慧財產權,絕無違法,更質疑偵查不公平。(資料照)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𩧴)涉嫌經營顧問公司,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在全國各地提起上千件訴訟,逼迫網友支付和解金,初估獲利90萬,遭檢方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他今(7日)在臉書發出千字聲明文,強調自己是在幫助影業朋友、保護智慧財產權,絕無違法,更質疑偵查不公平。

檢方調查,林義傑去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去年7、8月間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

林義傑今(7日)在臉書發聲明,他說自己的初心只是想幫助影業朋友們、保護智慧財產權,強調絕無違法,認爲「檢察官不起訴下載盜版者,竟起訴取締盜版的人,令人非常無奈」,他說開庭後對於他的有利辯護均不被採用,他要求與證人對質也沒獲同意,法院就不再開庭,讓他相當不服氣。

林義傑說每件訴訟案件都有取得專屬授權,沒有和影視公司通謀虛僞成立契約,他是在維護智慧財產權,這也是憲法賦予人民訴訟的權利,「本人被惡意扭曲與影業公司所簽署之真實有效契約爲無效,就因爲我是林義傑嗎?」此外他認爲承辦的呂姓監察官不迴應他請求調查的要求,就迅速偵結,榮升高檢署檢察官,質疑有內幕。

林義傑表示,面對不實、惡意的起訴,他有責任澄清,也會勇敢面對審判,「我堅信我現在所受到的屈辱,會在司法定讞的時候得到公道」;檢方指出林義傑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鄭遠翔、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半年間提起上千件訴訟,藉此索求和解金,估共獲利90餘萬元,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鄭共6人。

林義傑在臉書發出千字聲明文,強調自己是在幫助影業朋友、保護智慧財產權,絕無違法,更質疑偵查不公平。(翻攝自林義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