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錢櫃大火3週年》6死67傷慘案還在一審 曝火場廢墟現況

2020年4月26日林森錢櫃大火,造成6死67傷慘案,迄今滿3週年。(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4月26日林森錢櫃大火,造成6死67傷慘案,迄今滿3週年。(本報資料照片)

當年林森錢櫃大火,火場如同廢墟。(本報資料照片)

對面高樓拍下林森錢櫃大火時,黑煙大量竄出。(民衆提供)

2020年4月26日,一個平凡的週日上午,臺北市林森北路顯得空蕩,走在路上的,多半是喝通宵準備回家補眠的紅男綠女。10時57分,林森錢櫃KTV突竄大量火煙,有人甚至掛在高樓牆外求援,消防局接獲大量報案,包含雲梯車在內的200多名警、義消趕往搶救,最終仍造成6死、67輕重傷的慘劇。

甚至有受困者被濃煙嗆得受不了,探出窗外求救。(本報資料照片)

3年後,林森錢櫃已裝潢翻新,重新營業。(胡欣男攝)

這是1996年《建築法》修正後,最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迄今滿3週年,案發當下,北市府勒令錢櫃停業,接受司法調查與公安檢驗,停業2年多的錢櫃,已在去年底,從火場廢墟,翻新重開幕,一樣矗立在林森北精華地帶夜夜笙歌。不過這場大火的官司卻還沒結束,包含錢櫃老闆練臺生在內的7人遭起訴,案子仍在臺北地院審理。

當時錢櫃正在裝修新電梯,起火點就在5樓電梯施工處旁的儲藏室。上午9時7分,裝設電梯工程的工頭,進入5樓供儲藏室用的包廂內,將「雷射測距儀」的電池插上插座充電,10時52分儲藏室發出火光。10時53分,儲藏室門口冒煙,此後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隨施工的電梯天井,一路往上竄,最後喪命的,都是往上逃到9樓被嗆死。其中有名死者是錢櫃吧檯的員工,其餘都是消費者。

臺北地檢經近半年偵辦, 認定是包商王聖傑充電不當,引發火警,10月依違反《消防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等5罪,起訴錢櫃公司董事長練臺生及王聖傑等7人,以及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身爲消防管理權人的練臺生因違反消防法規定發生死亡災害,依法最重可判7年徒刑。

除練臺生和王聖傑,另外5名起訴被告,包括林森店長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高級襄理也是林森店年度消防防護計劃製作人陳思宏、防火管理人謝勇奎、錢櫃公司工程部工程師黃思銘。

檢方起訴指出,錢櫃林森店2018年決定以3990萬元經費,增加電梯進行改建工程,並經董事長練臺生專案籤準,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獲准後,錢櫃指派工程師黃思銘在現場監工,施工後陸續關閉各施工樓層的撒水系統閘閥、關閉複合式受信主機的電源、關閉消防幫浦電源等。

錢櫃爲顧及2020年初爆發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來客數下降,錢櫃邊施工邊營業。但是該店的年度消防防護計劃是由陳思宏以往年「 例稿」,私下填寫不知情幹部爲協助防火負責人虛應消防局檢查,並無落實。

當年第1季錢櫃林森店消防保養維護時,就被發現探測器、照明燈故障等違規,3月30日消防局年度安檢時,發現錢櫃林森店內施工,還告知黃思銘應依規定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只是包括練臺生在內的錢櫃高層,仍未落實消防設備的維護運作。

最後因包商施工時充電,卻未注意操作而發生大火,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最後造成6死、67 傷慘劇。

練臺生的律師曾說過,本案和解金額已達8000萬元。而練去年12月再被北院重做裁定,從12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這是他因本案第3度被境管,至今年8月爲止。

這起重大公安意外,一審結果何時出爐,練臺生等人會面臨怎樣的判決,外界都等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