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鳥愛尖叫!他崩潰拿彈弓怒射K碎玻璃 判決結果出爐

鄰居鳥愛尖叫!他崩潰拿彈弓怒射K碎玻璃,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方姓男子因不滿對面棟林姓住戶飼養的鳥時常發出尖叫聲,竟拿彈弓朝林男曬衣間猛射石頭,造成對方玻璃破裂;法官一審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方男有期徒刑2月,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考量雙方事後已達成調解、賠償,因此駁回上訴,改判緩刑2年。

據判決書指出,方姓男子與林姓男子爲彼此窗戶可以對望、不同棟大樓之住戶,去年1月21日下午2時許,方男因不滿林男住所之曬衣間發出鳥鳴聲,竟持彈弓朝林男曬衣間之玻璃彈射石頭數次,使該片玻璃破裂,林男發現後氣得報警提告。

法庭審理時,方男辯稱當時並非對準玻璃,也無意要打破玻璃,彈射石頭的目的,是想讓鳥停止尖叫,不是爲了發泄情緒而要故意打破玻璃,且自己並非沒有意願與林男談和解。

一審法官審酌方男爲成年人士,具有一定的社會閱歷,僅因認爲林男飼養的鳥,鳥鳴聲干擾其生活,即率爾使用玩具彈弓,彈射石頭擊破玻璃之粗暴方式,發泄其不滿情緒,造成對方財產損害、精神痛苦,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方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酌方男僅因一時失慮而爲犯行,並考量方男於原審判決後與林男達成調解,並已依調解內容履行賠償完畢,林男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法官駁回上訴,改判方男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