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翰:金管會應禁止經營權更替和併購案用委託書

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林家大股東第三代林伯翰今日在媒體聯訪時呼籲,讓新光金重新公開招標,比武招親,不論是國內金控或外資機構,光是看新光金先前現增價8.3元,但在併購出價時可到每股14.55元,就很值得作爲投資標的,例如,三商人壽翁董事長把三商股價努力從4元多至8元多,他佩服這位88歲的老先生,自立自強而不是一定靠併購來救自己的公司。

林伯翰也特別指出,基於新柏派任4席董事有違金金分離,並且在新光金董事會上通過了與併購有關的重大議案,因此,他已對五個自然人提出了「金融特別背信罪」,並且當場公佈第三方鑑定機構(美商瓦器聲紋鑑試實驗室)對錄音的鑑定結果,強調他並沒有惡意剪輯。

新光金買到3%,要花60億臺幣,但拿60億買委託書,卻不用覈准,因此呼籲金管會,不要只管股東增加持股,而是在經營權、併購這二大議題上,要禁止少數股東用委託書進入董事會、改變經營權;他也表示,新光金很多個人股東的股份都低到外界無法想像,都是靠旗下事業來持股,因此很多都用「口水打對臺」,重點是不應透過委託書來達到併購、經營權改變的目標。

林伯翰也呼籲,新光金併購案延後三個月,因爲現金增資閉鎖期結束要三個月,所以等12月底之後再重來。他也強調,新光金靠自己增資,也一定能成功,新光合纖當年就一連辦二次現增,當年股市不到12000點,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還分別吳東進、吳東亮,他呼籲新光集團靠自己,不需要靠別人來成長。

林伯翰高分貝強調,新光金每賺1元,則新光金全體股東是賺171.5億元,對新光金包括新勝、新光國際投資這些投資公司當然也都很重要。對於臺新金董事長夫人彭雪芬出任董事長的新光金最重要的控股公司新勝投資,林伯翰則強調,相較於另一方的嘉浩投資持股新勝投資9.43%,他出任董事長的新光國際投資持股10.37%、這還不包括林登山基金會的間接持股,他也更進而強調,身爲股東,他當然要發聲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林伯翰也呼籲,現金增資要儘快完成,「我們還欠金管會一次」,這和合並沒有任何關係,不論金管會是否同意該合併案,都要進行,要由原本股東來完成。他也意有所指強調,倘若是負債很多的富爸爸,拿什麼來增資?另外,臺新金的股東,是否願意爲新光金增資?

他也強調,未來新光金若再辦現增,願意認2倍的現金增資股。這次即使沒有合併成功,但也證明新光金是健康的金控、賣相更好,爲何此時一定要合併?林伯翰也表示,今年RBC鐵定能過,除非地緣政治、美國總統大選這些產生重大變化、衝擊股匯,這也是新光金必須儘快增資的原因,也是主管機關最重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