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

12月27日,財政部、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印發《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的通知。爲加強對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備案行爲實施監督管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對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實施自律管理。財政部、中國證監會爲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不代表對其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執業能力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