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氣球戰 國軍火砲曾擊落

圖爲中國海洋科考人員在大西洋上空施放氣球。(新華社)

兩岸軍事對峙期間,國軍心戰總隊負責釋放高空到對岸,空飄基地規模從金門一個點,後來擴充到花蓮、林口和南韓,可以成功「達陣」的空飄區域則幾乎涵蓋了全大陸。對岸也不時利用高空氣球發動心戰,還被我前線官兵以火砲擊落。

根據檔案局資料,國軍對大陸的空飄作戰,始於民國43年,到了民國51年,才積極發展中、高空氣球空飄作業,並且拓展空飄基地、增加飄送能量。官員指出,「大陸同胞不惜冒生命危險,也要來搶拾空飄物件!」導致共軍展開搜禁,甚至還煞有其事的出動軍機,上空「瞄準」空飄氣球進行攔截,成了當時國軍對共軍最佳的心理戰武器。

不過,當年「保密防諜」之下,空飄氣球的研製與生產過程全是「高度軍事極密」,行政院退輔會在民國61年成立塑膠工廠,還賦予空飄氣球一個秘密代號:「犁庭產品」。70年代兩岸關係出現微妙變化,解除36年來敵對狀態,這個最高機密的產品,在民國87年停產,這個對最特殊、最便宜的「心戰武器」也走入歷史,寫下時代的見證。

我方將氣球視爲心戰利器,大陸也不甘示弱。2000年總統大選方酣之際,國防部主動發佈新聞,指稱元月16日發現10餘個不明空中物體,從海峽中線偏西高度1萬5000呎至2萬4000呎方向飛向臺灣,並在臺灣西北部海域上空消失。國防部認爲從飛行方向研判,這些空中物體應是中共施放的空中氣球。

軍方當時指出,不明物體正好飄過我國重要航線,包括國內航線、國際航線都必須經過這塊空域。國防部發現後,就通知民航局加以因應。軍方強調,國防部全程監控,強網雷達也嚴密監控,但拒絕說明監控時間多久,也未說明空軍有無升空瞭解狀況。

空軍官員表示,根據空軍對空中不明目標處理程序規定,一旦發現空中不明目標時,必須先以無線電呼叫,要求對方辨識身分,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又無法從雷達上確認來意,空軍待命戰機必須馬上升空,以目視方式確認不明目標。但官員拒絕證實當天是否曾因此升空。

事實上,國軍曾以火砲擊落對岸氣球。民國56年在烏坵前線服役的一位預官回憶,8月17日,近中午時分,指揮部突然發出緊急警報,官兵迅速各就各位,依雷達指示十點鐘方向,指揮儀顯示高度1200公尺,裝填五發砲彈射擊。說時遲那時快,指揮官又以電話命令:「左營雷達中心指出目標尚未消失,各砲繼續射擊。」指揮官查問戰果,連長回報擊落敵機兩架。第二天防砲司令部副司令來烏坵鑑定,結果擊落的是空飄氣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