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阿兵哥「專約少女」啪啪啪!檢方要他入獄遭駁 原因曝光
戀童阿兵哥「專約少女」發生性行爲,檢方向法院聲請聲請撤銷緩刑卻遭到駁回。(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林姓軍人2021年間認識13歲少女併發生性行爲,遭法院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地檢署曾對他下預防再犯命令,禁止他邀約18歲以下未成年人獨處、性接觸以及性交。不過時隔半年,林男再專挑國中少女約炮,檢方雖聲請撤銷緩刑,但法官則依「無罪推定」原則,考量林男目前僅被警方移送,尚未確認將來是否起訴,因此駁回聲請。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於2021年透過網路,結識一名13歲少女後發生性行爲。對此,臺中地院依「現役軍人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處1年6月,緩刑3年,支付相關損害賠償,禁止對兒童或少女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爲,並於判決確定1年內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不過才時隔半年,2022年4月2日至8月14日期間,林男分別在苗栗、桃園市區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15歲少女,雙方也發生性交行爲。案經桃園市婦幼警察隊,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地中地檢署認林男違反禁令、緩刑條件,向臺中地院聲請撤銷緩刑,認爲林男應入獄執行1年6月徒刑。
對此,法官認爲該案目前仍於偵查階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應待林男犯行確定,才能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爲由撤銷緩刑,爲此駁回檢方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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