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假冒名人誘騙投資頻傳 刑事局已下架移除5千多則

近期出現許多假冒名人的粉專,警方已要求下架逾5000多則。(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爲避免網路平臺成爲投資詐騙犯罪溫牀,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規範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

刑事局表示,如發現知名公司董事長、政治人物及財經名人的照片及姓名,創立臉書粉絲專頁,教導投資及分享飆股資訊,很有可能就是詐騙的臉書專頁,歹徒會進一步邀請民衆加入Line羣組投資,近期有許多名人遭冒名,其中包含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柯文哲、季芹、蕭美琴、曹興誠、陳郁秀等知名人士。

刑事局得知後,立即連繫美商Meta公司啓動綠色通道通報機制,迅速完成下架。警方統計,針對冒用名人名義的假投資粉絲專頁及廣告,至6月9日止已移除5718則。

刑事局強調,詐騙經常與時事議題結合,若發現個人名義遭冒用成立臉書假帳號,教導投資及分享飆股資訊時,除了提醒親友、民衆避免受騙外,可於臉書平臺方檢舉,亦可上網到刑事局「165全民防騙網」檢舉詐騙廣告:https://165.npa.gov.tw/#/report/fraudAd/04 警方將持續向上溯源,追緝涉案者刑責。

刑事局表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切勿輕信網路上的飆股推薦資訊,臉書平臺上的名人粉專應辨別是否有「藍勾勾」標記,切勿相信名人分享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的投資管道,小心求證爲防詐之不二法門,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以免受騙。